《信访工作条例》学习报告15篇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报告篇1
细读新《信访条例》中的严厉措辞、饱含问责要义的约束性条目,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打造责任政府的力度清晰可鉴。 由此可见,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一线,解决在萌芽状态,成为加强党的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一大路径。
信访有其以柔克刚的优势,它能以适当的人治性制度缓和法治在一定情形下的过分僵硬和过分刚性。但信访并非权利救济和保障的独木桥,信“访”更应信“法”。 不可否认,中国信访制度曾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在听取社会弱势群体的呼声,实现社会正义等方面起到很大的权利救济作用。但它一面敞开大门,向民众提供一种在法律系统之外解决法律问题的途径,另一方面又为对一些司法活动的行政性干预提供制度化的正当渠道,运行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形成一股对司法权威和法治建设的抵消力。中国现行信访制度承载了太多的不合理责任,已感力不从心。 正如众多专家呼吁的那样,社会成员的正当参与和权利保障并不只有信访活动一条独木桥可走,信访不可能也不应当“包罗万象”、“包打天下”;公民权利的保障更多的应通过国家法律的渠道来实现。
新版《信访条例》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这一发展方向。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机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信访人对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上述机关提出。新版《信访条例》将一部分本不属于信访功能范围的内容适当剥离出去,为司法预留下合理空间。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的势头良好,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前所未有的作用。这对我们提高法律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作为一名学校的行政后勤人员,更应尽快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报告篇2
《信访工作条例》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贯彻落实好《条例》,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原则,坚持人民至上这一根本要求,聚焦责任落实这一关键环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一基本方法,抓住源头治理这一治本之策,把《条例》明确的各项任务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重点要从以下3个方面着手:
要在“为民服务”上聚焦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要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更好为群众服务。”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自觉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谋划推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深刻认识到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必须坚决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体现到每一个信访案件办理中,听民意、解民怨、纾民困、暖民心,始终带着责任和感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要在“事要解决”上聚焦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风险研判,加强源头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处理信访问题,贵在及时,难在就地。及时,问题就不会积累;就地,矛盾就不会上行。要立足“事要解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方联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稳妥有序推动问题解决。要坚持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明确权利、界定义务,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牢固树立“维权不能违法”的观念,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要善于运用系统观念,常态化开展信访工作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准确把握信访矛盾风险转化联动规律,切实提升信访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推动群众合理诉求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要在“落实责任”上聚焦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对于基层来讲,落实好信访工作责任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环节,是确保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的重要保障。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综合效能。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制度,严格落实“五包”责任和“三必须”要求,主动进村入户,深入细致了解案件情况,多措并举推动案结事了。要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着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信访工作队伍,用心用情用力书写新时代信访工作满意答卷,积极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报告篇3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平台,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信访工作条例》,彰显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我们要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站在了解群众期盼、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和总结执政得失的高度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能力水平。
必须始终把强化政治担当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必须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条例》,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必须始终把保障发展稳定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信访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信访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社会环境的稳定与否,又间接影响着经济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努力把信访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认真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凡是实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都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从源头上、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信访与非诉讼纠纷调解方式的联动,探索更多依靠基层、发动群众、就地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的途径和办法;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机制,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契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必须始终把维护群众权益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信访是群众对各级党委、政府的“信任之访”。我们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首先要善于面对面,信访问题拖不起、绕不开、回避不了,早解决早主动、早解决效果好,越拖情况越复杂。我们要严格落实下访、约访等制度,积极主动接待信访群众,经常性深入到信访群众中,弄清矛盾的来龙去脉,搞准矛盾的症结所在,力所能及地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其次要善于心贴心,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很多是疑案积案难案,处理起来比较棘手,而且有时群众情绪比较激动,甚至难免有些过激言行,这时候需要我们做的就是以耐心解烦心、用真心帮忧心,理顺信访群众的情绪,赢得群众信任。再次要善于实打实,向群众说实话、掏心窝子,解开思想疙瘩。要办实事,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按政策倾心尽力解决;对不合理诉求,耐心说服,讲清政策,绝不能为了求稳而突破政策规定。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我们作为群众难题的解题人,必须要不断完善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把群众的满意作为最高褒奖。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报告篇4
贯彻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夯实基层基础,不断开创新时代基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扛起责任、压实责任。做好信访工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最高原则、最大优势。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在信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对于旗县区来说,党委政府要全面落实信访工作主体责任,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在责任落实上,要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无论苏木乡镇街道场,还是行业部门,有信访化解任务就要承担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化解责任。二是属地管理的原则。不管是哪条战线、哪个行业的信访事项,苏木乡镇街道场必须承担起属地稳控责任。三是管行业必须管信访的原则。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政策的界定、制定和答复工作,与属地编成专班,联合稳控,落实相关稳控责任。四是运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的原则。要明确信访联席会议召集人,及时研究议定信访有关事项,形成会议纪要下发执行。要发挥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明确信访问题的包案地区和涉事部门,拿出解决方案,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信访工作的核心是解决问题,案结事了。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一是对信访事项做到真调查。通过实地调研、座谈恳谈等方式,深入信访现场、深入群众家中,全面把握信访案件的来龙去脉,面对面核实群众诉求,找到问题症结所在,为信访问题处理打下扎实基础。二是对重点事项做到真包案。梳理信访事项,建立包案责任台账,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进行对口包案,坚持一件事项、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责到底,做到真包案、真调查、真解决。对重大信访事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上手进行包案,达到思想重视、推进有力、尽快化解的效果。三是对信访事项做到真解决。全面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事了心平。
坚持夯实基层基础,做到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做好信访工作,源头治理是治本之策。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让基层强起来、重心重起来、基础实起来,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努力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是建立矛盾排查综合队伍。由政法委牵头,组建两支队伍,一支是由各苏木乡镇街道平安办、基层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调解员等组成的矛盾纠纷风险评估队伍,一支是由嘎查村两委班子、治保主任、村警、网格员及驻村工作队组成的矛盾纠纷排查队伍,两支队伍常态化运行,互相配合。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开展“化积案、治重访、促稳定”攻坚行动,发挥综合队伍作用,对基层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注重基层最末端、最边缘和盲点地区,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末端。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约束规范,依法履行职能,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工作依法不违法,让执法有力度,也要有温度,让更多的矛盾能够在平和的气氛中得到解决。四是做好日常接访、下访工作。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早见面、早上手、早协调、早解决。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报告篇5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平台,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信访工作条例》,彰显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我们要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站在了解群众期盼、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和总结执政得失的高度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能力水平。
必须始终把强化政治担当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必须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条例》,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必须始终把保障发展稳定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信访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信访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社会环境的稳定与否,又间接影响着经济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努力把信访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认真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凡是实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都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从源头上、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信访与非诉讼纠纷调解方式的联动,探索更多依靠基层、发动群众、就地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的途径和办法;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机制,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契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必须始终把维护群众权益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信访是群众对各级党委、政府的“信任之访”。我们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首先要善于面对面,信访问题拖不起、绕不开、回避不了,早解决早主动、早解决效果好,越拖情况越复杂。我们要严格落实下访、约访等制度,积极主动接待信访群众,经常性深入到信访群众中,弄清矛盾的来龙去脉,搞准矛盾的症结所在,力所能及地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其次要善于心贴心,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很多是疑案积案难案,处理起来比较棘手,而且有时群众情绪比较激动,甚至难免有些过激言行,这时候需要我们做的就是以耐心解烦心、用真心帮忧心,理顺信访群众的情绪,赢得群众信任。再次要善于实打实,向群众说实话、掏心窝子,解开思想疙瘩。要办实事,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按政策倾心尽力解决;对不合理诉求,耐心说服,讲清政策,绝不能为了求稳而突破政策规定。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我们作为群众难题的解题人,必须要不断完善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把群众的满意作为最高褒奖。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报告篇6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期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使信访工作在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上又上了新台阶。《条例》的实施,对于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全面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水平发挥重要作用,能更加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更好担负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职责使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更加主动适应新时代信访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始终把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职责本分,把信访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一、深刻认识信访工作的政治属性,切实增强为党分忧、为党尽责的使命担当
政治属性是信访工作的基本属性,信访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做好信访工作,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一政治问题,关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一核心问题,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这一重大问题。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对于信访工作必须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信访工作条例》,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性质作用、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实践要求,充分发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保证、最大优势,坚决扛起筑牢安全稳定屏障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事权责任,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点问题、部署推动工作,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始终坚守信访工作的人民立场,不断厚植为民解难、为民服务的朴素情怀
习近平总书记将信访工作喻为“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强调“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信访工作条例》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充分彰显了“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和价值取向。从当前情况看,一些地区一些领域信访总量居高不下,重复访、越级访问题时有发生。这些情况表面是责任问题、作风问题,本质是立场问题、观念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从思想层面入手,结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初心使命,自觉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定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奋斗。其次要从行动层面深化,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各项工作始终,用心做好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工作,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再次要从方法层面求细,坚持走好群众路线,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多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去,多到反映问题的群众家中去,与群众坐在一个炕头、一条板凳上,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当作自家事来办,以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实际成果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
三、准确把握信访工作的实践要求,全力做好问题化解、源头治理的各项工作
做好新时代的信访工作,必须把《信访工作条例》作为基本遵循,既要抓末端、治已病、去存量,也要抓前端、防未病、遏增量。一方面,要坚决贯彻“三到位一处理”的重要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包案等制度,深入推进治理重复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集中推动存量问题“案结事了”,决不能把责任推给上面、踢给下面、留给后面。另一方面,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快推进“最多访一次”改革,着力推行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切实夯实基层社会稳定的基础,掌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报告篇7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信访工作是什么、信访形势怎么看、信访工作怎么干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信访工作条例》是我们党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党内法规,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条例》出台后,鄂尔多斯市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将《条例》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部署开展群众性宣传宣讲活动,全面推动《条例》落地落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真情实意做好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我们要把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好。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推广“三分吸附法”“多多评”等模式,推出信访超市、村坊议事会、上门调解服务队等作法,建立“接诉即办”机制,推动解决了一大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支持。我们将按照《条例》“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要求,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察民情、解民忧、聚民心的重要举措,实打实地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站稳群众立场。始终把牢信访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的政治定位,持续深入广泛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各级干部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中的一员,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以百姓心为心、以群众事为事,设身处地站在群众角度想问题、找办法、解难题,切实把群众立场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维护群众利益。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效,深入开展“化积案、治重访、促稳定”攻坚专项行动,妥善解决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全力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让群众在诉求反映和解决过程中切身感受到信访工作的感情温度。纾解群众困难。结合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进“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更多党员干部走到群众身边,深入到群众生产生活之中听取诉求、了解情况、解难答疑,最大范围解决好群众反映的普遍性问题,最大程度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二是坚持事要解决,标本兼治做好信访工作。贯彻落实《条例》,做好信访工作,根本目的是推动事要解决、群众满意。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持续攻坚化解信访矛盾积案,推动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取得明显成效,实现“95%矛盾不出村社,95%矛盾不出镇街道、95%矛盾化解在诉讼前”。我们将紧紧抓住做好党的二十大信访维稳工作这条主线,聚焦“事要解决”,突出标本兼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推进源头治理。把信访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推进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为依托,把信访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不断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的机制作用,下足网下功夫解决好网上信访问题,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推进系统治理。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健全完善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教育、调解、疏导等多种方式,“法理情并用”推动“事心双解决”,努力实现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最多访一地”,推动新发生信访案件月结月清、重复信访案件年内清零。推进依法治理。始终坚持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明确权利、界定义务,健全完善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机制,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树立“维权不能违法”的观念,着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三是坚持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做好信访工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市委常委会定期调度信访工作,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常态化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在全区率先实现苏木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全覆盖,推动全市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实现大幅提升。我们将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自觉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谋划推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不断提高“政治三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始终把信访融入党建之中,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民生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干部作风建设之中统筹推进,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统筹各方力量,着力构建高位带动、部门推动、基层联动、多方互动的信访工作格局,推动全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构建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作出鄂尔多斯应有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报告篇8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5月1日起施行的《信访工作条例》,是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明确提出了新时代信访工作原则,创新完善了新时代信访工作格局,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赤峰市是全区人口大市,同时也是信访量较多的市。在长期的改革发展过程中,伴随社会利益格局调整变化,全市不同层面、多个领域产生并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其成因既有社会原因、个人因素,也有工作不到位的;其诉求既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还有合情但是无法律政策依据的;其表现既有单一性,也有综合性;其涉及面既有个体的,也有群体的。通过认真梳理分析发现,这些信访事项主要集中在农业农村、征地拆迁、城市建设、房地产、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领域,其中有大量还是涉法涉诉、重复上访问题。这些信访突出问题的分布格局决定了赤峰市信访工作的基本面。充分认识并把握这一市情民情,是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信访工作具有强烈的政治性和鲜明的人民性,处理信访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全面落实《条例》精神,把信访工作原则、机制、规定体现到信访工作具体实践中。我们要求党员干部要带着感情做好信访工作,把自己当作群众的一员,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为群众着想,替群众着急,站在群众角度看问题、看困难、看信访事项,真正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信访工作。要从根源上化解问题,立足于事要解决,深入检查,多方沟通,搞清群众诉求,查清问题根源,捋清演变脉络,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尽最大努力避免反弹反复。要维护群众合法权利,深刻认识信访是群众的合法权利,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是信访工作的落脚点,合理诉求必须依法依规尽快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不支持的,一定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不能简单化、一刀切、冀望于一次性解决。要多一些关心暖心之举,对信访问题已解决但是生活确有困难的群众仍要给予持续关注,对解决不了或一时无法化解的,要不厌其烦做工作,多倾听心声诉求,多帮助解决困难,努力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不能把群众推到对立面。要动员各方力量解决矛盾问题,充分利用评议会、听证会等化解机制,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群众工作。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接访,新官要理旧账,干部交接先交稳定、先交信访,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制度,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对待信访事项不推不拖,能马上解决的要当场解决。要定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对信访形势进行动态分析研判,对某一个时期、某一个阶段表现突出的问题,合并同类项,一体研究,一体推进,集中化解。要依法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和群众信访行为,对于信访活动中的过激情况,要讲清道理、晓以利害,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旗帜鲜明依法处理,不能一味姑息迁就。
我们在实践中体会到,信访工作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复杂性的特点,这对各级领导干部做好信访工作,特别是不断转变作风、提高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做实做细群众工作都提出了更高要求。针对长期性,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地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坚决打好持久战、攻坚战;针对反复性,要高度重视,找准症结,讲明道理,解开心结,因人施策,对症下药;针对复杂性,要条分缕析,抽丝剥茧,抓住关键,突破难点,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严防炒作放大、被人利用,更不能因方法不当、生硬粗暴,使单一信访问题复杂化。
赤峰市信访问题集中的领域也是市域社会治理短板弱项较多的领域。当前,我市正在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条例》的施行,为我们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水平提供了政策依据、工作指导和有力抓手。我们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好《条例》、宣传好《条例》、运用好《条例》,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更加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借助《条例》的力量进一步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筑牢赤峰市社会稳定的根基。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报告篇9
新施行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刻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的宝贵经验,进一步坚持和加强了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了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原则要求,理顺了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是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法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信访工作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要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更好为群众服务。”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公司将组织纪检、法律、工会等相关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条例》,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性质作用、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和实践要求,充分发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保证和最大优势,坚决扛起筑牢安全稳定屏障的政治责任,切实增强为党分忧、为党尽责的使命担当;要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使命,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信访,推动《条例》走到群众身边,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要把信访工作作为践行法治为民的具体举措,依法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把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要抓好监督落实,推动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理顺公司信访工作机制,优化信访事项处理程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助力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报告篇10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报告篇11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报告篇12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原则和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把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信访工作是对接民事的“桥梁”,是连通民心的“纽带”,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信访工作的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秉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在信访工作中做到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做到深入实地、了解实情,做到速接快办、提质增效,在工作实践的全过程中突出“精准化”“高效化”“长效化”。解决问题突出“精准化”。信访工作是“民生工程”,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厚植“民生为大”的深厚情怀,心向着百姓、眼跟着百姓。各地区各部门在收到群众来信时,要把问题的解决放在第一位,要把群众满意作为开展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在工作实践中强化问题导向,在问题的摸底、溯源、研判和办理上下足功夫,推动问题在现场一次性办结、推动矛盾在一线一次性化解。要从群众的角度理解群众,从群众的立场关怀群众,与民之所感同频共振,与民之所忧感同身受,坚持“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深入群众了解民意、以民为师汲取民智、为民办事维护民利,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以贴心暖心的关怀、全心全意的付出服务群众,打出解决问题的“精准拳”。
回应诉求突出“高效化”。问题办结率连着群众满意度,问题解决的成效如何连着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查早查小、快查透查,推动问题在源头处理,于属地解决。要将群众来信收集整理、分类分级,抵达现场详查快办、因人因事施策抓方,在力度上一抓到底,在速度上一马当先,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主动,在方法和方式上探索创新,在处理结果上及时反馈,让信访工作“通民心”“接地气”,以落实到位、化解有力释放为民服务的“温度”。要将信访内容与实际情况“对号入座”,以严谨务实、立行立做的态度研究问题、巩固成果,用实实在在的成效办好基层“千头万绪事”,也办好群众“牵肠挂肚事”,不断加大问题的化解力度,在“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中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回应群众的现实诉求。
机制建立突出“长效化”。紧扣解决问题这一目标,在信访工作中要建立规范统一、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问题的解决落地见效。坚持从“源头”上发力,畅通群众信访的门路渠道、权益保障通道,完善接访方式,激发群众监督力量;从“事要解决”的办理过程和具体成效上发力,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从受理研判到转送交办,从强化督办到推动落实,从信息共享到横纵联动,从主动下访到做好回访,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质效,做好信访的“后半篇文章”;在平台建设上,加强信访平台的信息化应用程度,强化具体业务和数据的衔接,以“一网登记、一网转办、一网处理、一网回复”的便捷流程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努力将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化解在家门口,让群众的问题“项项被解决”,让群众的事情“事事有回音”。
在信访工作上,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的服务态度践行使命责任与担当,提高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推动信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报告篇13
《条例》第一章就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要求信访工作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第四章信访事项的办理中,明确各级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和有关规定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人,可以帮助依法申请社会救助。这些规定均体现了信访工作一切以人民为中心。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报告篇14
国家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首先对上访群众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向信访群众广泛宣传信访过程中的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六种禁止性行为,明确告知扰乱信访秩序的法律责任。教育和引导上访群众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访。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访事项的紧急报告制度。对可能或已经对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详细制订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报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访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处置无理上访行为协调联动机制,依法追究违法信访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聚集滋事、滞留,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真正做到“有理上访热情接待,无理上访及时劝解,违法上访依法处置”,敞开大门,善待信访群众,维护秩序,共建和谐社会。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报告篇15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信访工作条例》作为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对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深入学习领会《条例》,要重点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信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自觉从大局大势中谋划推进工作,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工作内容,用心用情、抓实抓细信访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依法依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社会稳定的前端性、基础性工作,主动融入平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城乡基层治理,坚决落实信访工作属地责任,狠抓源头化解治理、信访形势研判、矛盾纠纷排查、领导接访包案等工作。
近年来,磴口县始终把信访工作放在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位置来抓,深入开展治理重复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推动全县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新磴口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接下来,我县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访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稳字当头,全力以赴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落地见效。
提高政治站位,逐级压实各方责任。《条例》明确健全党领导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做好信访工作,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抓住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始终把定责、履责、考责、问责贯穿工作全过程,把各级党组织、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责任落到实处。一是逐级压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强化信访部门协调督办职责,压实相关部门解决问题的主体责任,压实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直接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主动抓的工作职责,切实把信访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强化考核作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坚持将苏木镇、县直部门的信访工作纳入全县大目标考核范围,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切实把信访工作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推动各级各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信访案件。三是分类督促落实。对交办转送至各职能部门的信访案件,由信访部门建立督查督办工作台账,通过电话、传真、会议等方式进行督办;对重点信访案件,组成联合督查小组跟踪督办,并强化执纪问责,倒逼信访责任落实、工作落细。
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强化源头治理。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原则,突出全年工作重预防、月季工作重排查、突发信访重源头“三重”举措,强化接待上访与主动下访相结合、思想教育与提高群众法治观念相结合、依法处置上访闹事与及时处理上访案件相结合“三个结合”,持续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和主动排查化解信访问题上双向发力。一方面,注重信访信息化建设。着力加强网上信访工作,充分发挥网上信访主渠道作用,引导群众更多地以网上投诉的形式反映诉求,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全力打造更高水平的“阳光信访”新模式。完善各类问题和矛盾纠纷上报机制,健全县、镇、村“三级”信访接待网络,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访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坚持把群众合法权益想在决策之前、把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在实施之前、把群众思想工作做在执行之前“三个在前”,凡涉及重大工程实施、改革措施出台、公共政策调整等都通过专家咨询、举行听证会、公告告示等方式,广泛征求多方意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评估后的风险等级,分别制定防范化解和处置方式,及时作出不准实施、暂缓实施、分步实施、准予实施的决定,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信访问题,变“保稳定”为“创稳定”。
坚持多措并举,大力推动案件化解。信访问题最终要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在信访案件化解工作中,我们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紧紧围绕“事要解决”这一根本任务,努力创新方式方法,下大力气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一是领导包案抓督办。每年将全县重点信访案件,按照领导分工分解到每位县处级领导,各包案领导按照“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化、包稳定管理、包依法处理”的“五包责任制”,把信访人的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消除其后顾之忧。二是联合接访凝合力。按照“整合行政资源、集中进驻办公、力促矛盾化解、提高满意指数”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挥中心平台。三是接访下访促化解。根据领导包案、接访情况和分管行业领域、乡镇,把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等作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的重要方式,划定各级领导“责任田”,通过领导带头下访,推进党员干部亲自“接”、主动“约”、定期“下”,及时有效解决化解各类信访问题。健全县直部门和苏木镇、农场班子成员随时接访制度,努力做到信访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坚持为民宗旨,努力践行初心使命。《条例》的鲜明特色是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在开展信访工作过程中,始终要把“民心”作为最大的政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知民心、解民忧、聚民力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不断构建“大信访”格局,既解决矛盾纠纷,又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把初心和使命落实到解决具体民生实事上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做到矛盾纠纷、社情民意全面掌握、及时处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综合运用“法、理、情”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听取和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子女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出行、征地拆迁和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意见建议,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