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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中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3篇

时间:2022-06-13 15:30:04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在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中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3篇

关于在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中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篇1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也是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试金石”。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地见效,让群众真正得实惠,就要真心实意俯下身子用心用情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切实做到敢问乐问善问。

  问需于民是办好实事的有效基础。当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但是,十个指头有长短,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地方发展仍然比较滞后,基础设施、产业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个别群众在出行、就业、就医、教育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难题。听民声,便能更接近民众。“问”是为了更加高效地“行”,“问需”就要问得科学、问得实际、问得真切、问到点子上。向群众公开征求民生事项,准确把握群众需求,办老百姓最希望办的事、最急需办的事、最难办的事,让执政施政之举与民声民意同声同气、同频共振,自然能获得群众最大的心理认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xx县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筛选机制,坚持选好服务项目,组织党员干部广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产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门问计、虚心问策,摸清群众所想所盼、了解群众所忧所需,梳理项目xxxx余个,形成项目清单xxx余张。

  问计于民是办好实事的最佳途径。群众是智慧的源泉。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中国共产党走过了xxx年问计于民之路。问计于民最核心的是在工作中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尊重民意。问计于民既是党和政府与百姓同呼吸、共命运,又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具体体现,也是把群众的好事办好的最佳途径。只有思想上关心群众,感情上亲近群众,行动上依靠群众,调研时深入群众,决策时尊重群众,获得接地气的“真经”,才能把为人民群众的实事办实,好事办好,才能真正地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xx县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广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征集群众建议,在各个环节都注重倾听民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真正将问计于民的过程转化成为改进工作的过程。目前开展调查研究xxxx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x万余条,制定有效实施方案xxxx余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高效推进。

  问效于民是办好实事的检验标尺。民生实事办得好不好,离不开政府财力的全力支持,离不开思路的创新,最终离不开群众的评判。民生工程在验收环节要问效于民。坚持把群众“是否知晓、是否参与、是否认同、是否满意”作为重要标准,健全完善群众评价机制,将民情、民意真正吸纳到民生实事工作的考核评价中,把评判标尺实实在在地交给群众。为防止“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推进虎头蛇尾,达不到预期效果,xx县印发《“我为群众办实事一诺一单一报告”工作方案》,对“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实行项目式、清单式管理,建立了“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评价机制,对各项目完成情况和效果,采取总结汇报、座谈交流、集体评议、调查问卷、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评价,并综合多方评价意见,实行党组织和服务对象双向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目标考核挂钩,作为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提升各级党员干部为群众解决问题积极性,促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关于在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中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篇2

  ‍宋代理学家朱熹对如何读书有着深刻的见解,其尝谓:“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为后人点明了读书之法;千百年后,如今的我们在学习党史、为民服务中依然离不开新时代的“三到之法”。当前,“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正在积极开展中,如何做到把学习党史成效转化成为群众办实事的实效,需要做到“眼到”“手到”“心到”,在看清身份中不忘初心本色,在解决难题中彰显责任担当,在心怀人民中继续砥砺前行,真正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为群众办实事需“眼到”,看清“我是谁”,时刻牢记党员身份。“我”是谁?回顾党的百年光辉历史,“我”是寻求真理,不畏牺牲的热血青年,“我”是抵御列强,艰苦奋战的英勇战士,“我”是病毒肆虐,逆行出征的白衣天使,“我”是洪水奔涌,挺起脊梁的中国军人……他们职业不同,但目标相同,都是为了人民幸福;他们名字不同,但身份相同,都是一名共产党员。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安徽期间强调,任何时候我们都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都不能忘了人民这个根,永远做忠诚的人民服务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每位党员都要看清自我、审视自我,只有看清楚“我是谁”,才能明白“为了谁”,就能知道“依靠谁”。“眼到”是为了牢记我们的党员模样,是为了看透我们的人民底色,在认清自己、定位自己中坚定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牢记人民这个“根”,不忘人民这个“本”,在“我是党员我先上”“我是党员我先干”的实际行动中,践行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发挥共产党人的模范作用。

  ‍为群众办实事需“手到”,紧抓“短板弱项”,切实解决群众困难。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我国人民生活总体越来越好,但我们时刻都要想着那些生活中还有难处的群众,我们要满腔热情做好民生工作。民生工作归根结底就是要落实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上,需要统筹谋划、持续发力、稳步推进。此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发力点,也是民生工程实效的增长点,“实事”贵在“实”字,不能“打马虎”“有折扣”,要实实在在地把事办到群众心坎里。党员干部在开展实践活动中,切记不能只“读有关书籍”“看红色基地”“听大小会议”,而是要切切实实“伸出手”“弯下腰”,干些实事,做些好事,出实招、讲实效,避免让为民服务“走过场”“做虚功”。着眼当下乡村振兴战略,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把民生保障紧紧抓在手中,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任务,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补齐民生短板、强化民生弱项,用真抓实干、倾情奉献书写人民群众的幸福续篇。

  ‍为群众办实事需“心到”,常怀“爱民之心”,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回望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光辉历程,从山川啼血、人民呼唤中诞生,到风云变化、前仆后继中成长,再到初心不忘、使命长担中前进,党的辉煌成就离不开历史与人民的选择,而这份选择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党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只有心中有了群众,干事才会想着群众,想着群众“冷暖”,想着群众“安危”。广大党员干部在为民服务中需“心到”,常怀赤子之情,时时刻刻心里想着群众,群众急切需求的事就要“马上办”,群众反感痛恨的事就是“不能办”,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把爱民之心转化为行动自觉;同时要心怀敬畏之情,对人民敬畏,对法纪敬畏,时刻牢记权力由人民赋予、权力为人民所用,杜绝一切“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力戒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用政治规矩规范自己、约束自己、警示自己,谨防把好事办坏、把实事办虚。

关于在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中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篇3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共产党人真抓实干、务实为民的现实体现。党员干部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要把握好三个关键点。

  要把握好“为群众”这个出发点。习近平总书记在xx考察时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办好群众各项“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人民群众的需要就是我们办事的方向,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党员干部在办实事的过程中,应当始终保持一颗为民之心,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崇高理念,以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紧紧围绕广大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诚心诚意为民解忧、尽心尽力为民谋福。

  要把握好“办实事”这个基准点。“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坚持“实”字为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身边事,把事办到群众的心坎里。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察民情、访民意,真正摸清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想,从群众最急最难的事办起,要发扬从严从实、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切实为人民群众办一批看得见、摸得着、有成效的实事、好事。

  要把握好“亲自办”这个关键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出真招、办实事、求实效,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是党员干部最大的责任和担当,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更要走在前、做表率,无论大小、无论多少,凡事都要做到亲力亲为、躬身实践,坚决克服官僚主义。要始终把群众当作自己血脉相连的亲人,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沉下心来,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打成一片,倾注真心诚意为群众办事,努力赢得群众的真心信赖和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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