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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村社共建”创建村级供销合作社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优势和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资源优势,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现就在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引领村社共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新为农服务方式,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坚持党建引领、村社共建,指导村党组织与供销合作社共同打造为农服务新载体,保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探索强村富民新途径,使党的组织资源、组织优势、组织活力转化为发展资源、发展优势、发展活力,形成村集体经济得到壮大、农民群众得到实惠、供销合作社得到发展的多赢局面,为助推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立足“三农”,贴近农业、农村、农民,搭建为农服务平台,把服务“三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各
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把服务乡村振兴作为根本立足点,把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作为根本落脚点,始终做到为农、务农、姓农。
2.坚持合作制基本属性。按照合作制要求,以农民社员为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合作,广泛吸纳更多的农民(包括村“两委”成员、农村能人)加入基层社,逐步完善基层社治理结构,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实行民主管理、互助互利、合作多赢。
3.坚持党建引领、市场运作。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开展基层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不断增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同时,服务“三农”工作大局和乡村振兴战略,体现党和政府的政策导向,履行好社会责任。
4.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各村特色,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开拓创新,灵活多样,不搞“一刀切”,可以“一社一品”,也可以突出主业、多业发展;可以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供销合作社联合开办。所有村级供销合作社均由开办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济和民事责任,确保“党建引领村社共建”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三、目标任务
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的引领作用,有效发挥村级供销合作社的载体作用,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本着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原则,组织动员广大农民、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龙头企业、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等参股村级供销合作社,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发展力、服务力。
采取“先行先试、逐步完善、稳步推进”的方式,坚持党建引领、村社共建,大力发展村级供销合作社。根据村级申报情况,结合乡镇党委、政府意见,经过县委组织部、县供销社联合考察,先在部分乡镇选择 1—2 个村进行试点,待试点完善后再稳步推进。每年开展“党建引领村社共建”县级示范点评选活动,获得县级示范点的村优先向市推荐参加市级示范点评选活动。
四、主要内容
1.加强合作,共建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坚持党建引领、村社共建,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衔接,构建基层供销合作社与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合作模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经清产核资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决议,作为团体股东入股村级供销合作社,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村民可以为村级供销合作社社员。农村
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资产可以全部或部分确权到村级供销合作社,由村级供销合作社依法行使经营权、收益分配权,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村民收入。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本着自愿的原则(后期也可以加入),组织动员广大农户、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参股入社,共同出资,共担风险,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创品牌,共享利益。
2.提升为农服务综合能力。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村级供销合作社要依托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立足实际,围绕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土地托管、农资供应、农机农技、农村金融、农产品购销、再生资源回收等生产服务和日用品销售、物流快递、话费充值、票务代理等生活服务,整体提升服务功能,打造为农服务综合站。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利用本地生态资源发展生态养生、休闲观光、乡村旅游、养老健身等新兴服务业,促进农业、人文、旅游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拓展农业新功能。同时,通过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服务,促进党员群众进一步凝聚在村党组织周围,提升村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政治引领功能。
3.建设项目,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村党组织要立足当地主导产业,与供销合作社共同培育发展项目。在特色农产品产地,依托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共
同培育发展新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改造升级传统农产品加工企业,提升企业农产品生产加工能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依托供销系统销售渠道和区域公共品牌带动农民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促进农业“接二连三”融合发展,帮助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增加村集体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
4.共享资源,发挥各类人才的支撑作用。把“党建引领村社共建”作为发挥农村党员作用、培养农村人才队伍的有效载体和抓手,建立村“两委”与供销合作社双方双向人才交流机制。鼓励引导村干部、党员带头加入供销合作社,拓宽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支持党员骨干担任供销合作社主任、理事。鼓励供销合作社优秀党员干部到村挂职,实现人才共享共育。同时,依托供销合作社,加大对农民农业新技术的培训力度,着力培育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五、运行机制
1.申请设立。村级供销合作社是以农民社员为主体,集体所有制性质,纳入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有限责任公司。由所在村提出申请,乡镇党委、政府同意,报县供销合作社备案,在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登记名称为“XX 县 XX 乡(镇)XX 村供销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原则上不超过 100 万元。县供销合作社的全资公司 XX 县供销商业有限公司、村级集体经济组
织作为村级供销合作社的股东适当参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股权不低于 35%且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吸纳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经济组织、农业大户、社会自然人参股,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参股,村两委班子成员股份总和不超过 10%。有固定经营管理队伍,办公地点一般位于行政村所在地,办公营业场所面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不做硬性要求。
2.建立“三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实行民主决策制度。制定《章程》,建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社员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村级供销合作社,可以设一至两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由村书记(或村主任)依照法定程序兼任村级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董事长,选举龙头企业负责人担任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选举一名监事负责日常监督。
3.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村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内部经济核算,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劳动者工资报酬和管理者激励约束机制,建立收益分配、公益金、公积金制度,确保农民受益,村级集体增收,供销合作社得到发展。
4.加强监督管理。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村级供销合作社的监督管理,县供销合作社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依法进行监督,统筹发挥好财会监督、内审监督、监事会监督、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建立常态工作机制,保障村级供销合作社健康发展。
六、政策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党建引领村社共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各创建村党组织要把“党建引领村社共建”作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创新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将供销社经营网点建设在村,服务功能延展到户。
2.加强指导扶持。县委组织部、县供销合作社将会同各乡镇党委、政府,加强与县直各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争取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科技、交通运输、住建、文旅等部门涉农项目资金,支持村社共建项目,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村级供销合作社按计划、按要求有序推进。同时,积极向市供销合作社争取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新网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加大对村社共建项目的支持力度。
3.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典型带动作用,注重培育和选树“党建引领村社共建”工作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做法,利用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涌现的好典型、取得的新成果、带来的新变化,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