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七星关区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排查方案,供大家参考。
— 1 — 七星关区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 排查方案(征求意见稿)
人行毕节市中心支行、毕节银保监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处非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737 号)(以下简称《条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遏制非法集资高发频发势头,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底线,根据《贵州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常态化排查工作的通知》(黔处非发〔2021〕8)要求,在全区开展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排查,重拳打击各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为确保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金融工作特别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学习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原则,切实做好风险排查、规范宣传、案件处置三项工作,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有效切断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信息传播链条,有力整治非法集资等金融乱象,加快案件办理和执行进度,全力维
— 2 — 护全区经济金融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风险排查,用好“黔盾”监测预警平台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风险排查机制,将日常巡查、集中排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风险排查机制。重点关注房地产、涉组织、养老、债事服务、投资理财、电子商务、私募基金等非法集资高发领域,开展全覆盖、有重点的风险排查,确保情况明、底数清、动向准。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排查带有“金融”“交易所(中心)”“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或内容的机构,对违规设立的做好清理、更名。对于排查出来的其他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由行业主(监)管部门牵头,会同金融监管、市场监管、公安机关等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强化金融风险联动综合处置。二是金融监管部门要建立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监测机制,指导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资金异常流动情况及其他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的监测工作,金融机构和有关金融组织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主动报告。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推进“无非法集资示范区(社区)”建设,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综治网格社会管理。(牵头单位:区处非办、区市场监管局、毕节银保监分局、人行毕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处非成员单位)
(二)开展广告清理整顿行动。一是集中预防性约谈在七星关区新闻媒体、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督促其严格审查金融业务
— 3 — 广告主体资格,规范投资或集资类广告内容的查验、核查程序,积极履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等法定责任。二是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为重点的非法金融活动集中宣传活动,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根据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特点,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业务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新闻媒体、电信运营商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和《条例》的公益宣传,推动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家庭。三是金融机构要加强对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宣传教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引导群众深入了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形成对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能识别、不参与、敢揭发”的意识。四是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不具备投融资业务资质的机构发布或委托发布的集资信息,要依法查处、及时清理。督促广告发布者严格审查金融业务广告主体资格,规范广告内容。(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工商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毕节银保监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广泛发动非法集资举报线索,加大线索举报奖励机制。结合《贵州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黔处非办发〔2020〕43 号)文件。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多种方式举报涉嫌非法集资信息,探索将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志愿者、金融机构员工等群体纳入有奖范围,壮大非法集资信息员、情报员队伍。降低举报门
— 4 — 槛,及时兑现举报奖励,激发群众举报热情,实现打早打小,加强对举报者信息保护,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举报非法集资活动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区处非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处非成员单位)
(四)开展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案件集中处置行动。
一是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依法、从严、从快集中打击一批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违法违规活动,建立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共同参与的案件处置会商机制,依法有序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案件。二是加大案件宣传力度,发挥教育震慑作用。三是开展涉及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刑事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加快案件执行进度,执结一批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存量案件。(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常态化宣传。一是要加大《条例》的宣传,既要充分表明政府不兜底、不刚兑的坚决态度,又要充分阐释《条例》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立法本意,为《条例》施行营造良好氛围。二是要加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宣传,引导群众参与,形成防非处非的人民战争。三是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拓展和创新宣传模式,针对非法集资重点区域、领域投放宣传品。用好金融机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队伍,讲解非法集资违法性和危害性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识别能力。金融机构要严格履行防范非法集资法定义务,强化内部管理,做好对
— 5 — 外宣传。建立“4”网格管理模式。(4:区为一级网络、乡<镇>为二级网络、村<社区>为三级网络、村民小组<小区>为四级网格支点),设立长期宣传点。(牵头单位:区处非办、人行毕节中心支行、毕节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处非成员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严峻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调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指导协调,稳妥有序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强化信息沟通和配合协作,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合力推进各项工作。要对发现的风险,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置。要及时发现和管控舆情,落实属地维稳责任,切实做好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领域信访维稳工作。
(三)强化考核力度。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排查情况,紧抓责任落实,区处非办将此项工作纳入平安七星关建设考评重要内容,对排查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出入的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将严格考评扣分。
(四)强化安排部署。一是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常态化排查方案,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将排查方案报送区金融办
— 6 — (区处非办)。二是要认真组织开展排查,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前报送排查报告至区处非办。三是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做法,于2021 年 12 月 10 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区处非办将定期开展现场督导,分享经验做法,通报存在问题,对履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将报相关部门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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