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心得体会12号(完整),供大家参考。
相信在修订后的《公务员法》实施后,公务员队伍的活力会得到更有效激发,队伍整体素质会得到更有力提升,国家改革发展会得到更有力支撑。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一些有关于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心得体会精选12号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心得体会
通过参加第一期“组工干部大讲堂”,重温党章,深入学习王宇燕部长讲话精神,对如何当好一名组工干部,认识更加深刻、理解更加深入。
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对党忠诚的“初心”。党章采用“总纲+条文”体例结构,将思想路线、政治路线放在前面,充分说明党对政治建设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年轻的组工干部,必须扣好第一粒扣子,做到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就是要树立大局全局观念,将自身工作与全市中心工作、部里整体工作结合起来,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和组织交付的任务,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经手的各项工作到边到棱。
坚守岗位职责,永葆甘于奉献的“恒心”。党章将党员义务放在权利前面,告诉我们,身为一名党员要主动作为,甘于奉献。作为组工干部,要学会适应“天天短平快、年年马拉松”的工作节奏,自觉践行和发扬“安专迷”精神,倡树“严真细实快”作风,把握工作本质内涵,紧密结合实际,做好融会贯通,用简短朴实的语言对外耐心做好政策解读、问题解答、业务指导。要紧盯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问题解决不到位的,要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的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切实将问题解决到位,绝不“认认真真走过场”。
坚持守正创新,永葆与时俱进的“匠心”。百年来,党章不断与时俱进、修订完善,但党的领导作用、远大理想、性质宗旨、初心使命、组织原则始终没有变。在“常”与“变”、“守正”与“创新”的辩证统一中,确保百年大党依然风华正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组工干部要学会从党史和前辈们的工作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处理好具体工作中“守”与“变”的关系,求真务实、创新突破,恪守工作标准,提升工作境界,不断提高工作精细化程度。
篇二: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心得体会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开始征求意见。修订草案调整完善了公务员的职务、职级、以及分类管理等有关规定。修订草案中增加了有关加强公务员监督的规定,其中提到,“公务员不得有玩忽职守,不担当不作为,贻误工作的行为。”对于广大担任公职的党员干部来说,这意味着“不担当不作为”的行为不仅违反党内纪律,还或将违法。
目前,从党内情况看,一些党员干部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对共产主义心存怀疑,对社会主义丧失信心,甚至降格以求、放任自流。
新形势下,党员干部必须要牢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一是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二是强化党性教育。重点开展党章党规、党风党纪、党史国史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的意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做到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在党护党。三是加强道德教育。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共产主义道德、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教育,引导党员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
公务员法修订草案的出台,是国家针对履行公权力人员在新时代所应承担的义务和应享受权利调研得出的创新成果,是适合当代时代发展需要,积极融入潮流的一大举措,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奖惩分明,将更好的监督拥有公权力的干部,也有利于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篇三: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心得体会
2006年1月1日,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了适应新时代新需求,201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经签发主席令后准予发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将于2019年6月1日正式实施。
XXX从公务员的录用条件,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公务员考核、奖励、监督、惩戒办法,以及辞职、辞退、退休等需要的条件等方面,结合事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400多名青年民警受益匪浅,大家纷纷表示,对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了新的体会。
授课中,XXX老师还深情寄语参训民警:在学思践悟中提升政治素养,在“两个维护”中体现“四个意识”,在严格自律中锻造政治品质,在敢于但当中落实政治责任,以干净为底色,以担当为追求,争取迅速成长为合格的监狱、戒毒人民警察。
课后,学员们针对本次《新公务员法解读》讲座展开了积极交流。大家说到,本次课程“干货”满满,通过XXX老师的讲座,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比如运用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畅通公务员待遇提升通道,鼓励优秀年轻人作为新干部等。今后,大家将认真学习,强化自我修炼,在美丽的汤逊湖畔锤炼自己,在今后工作中严以修身,用法律准绳约束自我,铸就精彩人生!
篇四: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务员队伍和社会各界引发了热烈的讨论,那么,这次的修订意味着什么?
一、提高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待遇,健全保障激励机制,拓宽上升渠道,提高工作积极性。
首先,把现行法中“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调整为“领导职务”“职级”,明确了厅局级以下职务与职级并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划分为四等十二级。这对于广大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队伍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激励,基层公务员上升通道更宽了,晋升职级的次数更多了,相应的待遇也能逐级提高。只要公务员脚踏实地的愿干事、肯干事,晋升的大门总会向你敞开。
其次,明确了加班轮休、加班补助和年终奖金的合法合规,对涉及公务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待遇的规定作了相应修改,公务员的收入的提高、享受的待遇通过法律条文得到了保障,免除了后顾之忧,通过健全的保障激励机制,不断激发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
二、更严格的管理公务员队伍,充分发挥监督的约束力,用制度约束权力的运行。
加强监督,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修订案第九章章节名“惩戒”改为“监督与惩戒”,新增的五十七、五十八条就是对加强公务员监督的直接规定,“严是爱,松是害”,通过严格监督,让公务员感受到监督无处不在,树立起公务员的“敬畏之心”,才能够让公务员远离“高压线”,不干错事、多干实事。
严管公务员队伍,制度红线不可逾越。修订案增加了不作为不担当等禁止性纪律规定,对任职回避情形、地域回避情形、责令辞职规定、离职后从业限制规定等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扎牢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制度笼子。明文规定,既是约束,也是保护。不仅明确了各项职责规定、令行禁止,同时也方便了公务员在规章制度内更好的行使权力,为人民服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关键。”这次公务员法的修订,正是响应了对新时代干部工作提出的要求,正向激励解除后顾之忧,严管监督鞭策廉洁勤奋,激励+严管模式的严格施行,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建设夯实了基础,指明了方向!
篇五: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施行以来,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公务员管理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极大地促进了公务员队伍结构优化。三是极大地促进了公务员素质能力提升。我在读了“中国公务员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完善——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修订公务员法答记者问”后,认真思考,有如下体会:
十多年来,公务员法的推行取得了长足进步,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对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公务员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公务员法的一些规定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地方,需要与时俱进地加以修订完善。
公务员法修订工作是从2017年3月启动的,到今年12月正式颁布,历时1年10个月。修订工作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正确方向,体现中国特色。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改革成果。三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完善制度举措。四是坚持民主立法,提高修法质量。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我们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有序有力有效地推动公务员法的落实。实践证明,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是对公务员实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建设,对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治国理政水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都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
篇六: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心得体会
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中第一部基础性法律,是公务员管理的基本依据。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对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公务员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公务员法的一些规定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地方,需要与时俱进地加以修订完善。
这次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为广大基层公务员注入了一支暖心剂。作为一名公务人员,我进行了认真学习,采取多种方式加强领会落实,期间获得以下认识和体会:
一、对党忠诚,做听党指挥的公务员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将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基本方略集中体现在总则中,并贯穿公务员管理进、管、出各环节。在总则中,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旗帜鲜明地提出公务员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将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育人,鲜明地提出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
作为一名民主党派机关的公务员,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政治优势。而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关系,实现我国政党关系长期和谐,关键在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我们要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人生最基本的信条,把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列为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对党忠诚,是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积极作为,做追求进步的公务员
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一是重新设置了职级序列,规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与原来的非领导职务相比,增加4个层级。二是对职级晋升条件和程序作出原则规定。三是明确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设置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留出制度接口。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拓宽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实现了对公务员的持续激励。对于公务员来说,这一举措彰显了党和国家对公务员队伍的关怀和关心。作为民主党派机关干部,我们更应该牢记使命,加强激发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敢于直面困难和挑战,努力在实践中锤炼攻坚克难的本领,立志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作出成绩,树立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严格自律,做清正廉洁的公务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与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衔接,严管链条更加完整,纪律约束更加严明,重点监督措施更具有针对性,这些举措进一步扎牢了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制度笼子。
作为民主党派机关干部,我们要严格自律,遵纪守法,保持优良工作作风,按照规定请示报告工作,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抵制有损宪法权威、有损中国共产党声誉的言论,自觉抵制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自觉抵制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等违法违规活动。
四、敢于担当,做业绩突出的公务员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在坚持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同时,加强正向激励、关心关爱,除了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外,围绕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还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着力解决一把尺子量到底问题。二是健全奖励机制,突出奖励时效性,将“勇于担当”作为奖励的重要情形,树立崇尚担当作为的良好导向,以进一步提升公务员的职业荣誉感。三是完善权益保障机制,在加班补休、养老保险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公务员队伍的关心和关怀,我们在本职工作的岗位上应努力做到精通业务、工作扎实、独挡一面,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充分展现民主党派机关干部的勇气、才华、毅力和水平。作为一名光荣的公务员,我们更应该牢记使命,恪尽职守,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在自己的岗位上创造优良业绩,唯有此才能不愧于自己的初心、不愧于职责使命、不愧于这个伟大的时代!
学法、懂法是守法的前提。作为一名基层公务员,我们要全面了解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在今后工作中要坚持谦虚谨慎的作风,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更要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成为符合要求的国家公务员,成为一名合格的统一战线干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我国的统战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篇七: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心得体会
2018年12月,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此次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于2019年6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要求,激励着干部担当作为。
此次修改对公务员队伍的政治要求更加明确,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公务员制度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一系列政治要求体现到了立法目的、管理原则、条件义务当中。此外,修改后的公务员法完善了公务员职务、职级等相关规定,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领导职务与职级的任免、升降等条文做出了修改,这完善了公务员体系的激励机制,为提升工作干劲提供了助益。公务员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责任,此次修改增加了公务员监督和应当遵守纪律等规定,修改完善了回避情形、责令辞职、离职后从业限制等规定,增加了在录用、聘任等工作中违纪违法有关法律责任等规定。这种修改增加了对公务员岗位的监管力度,也能够推动公务员自我约束意识的增强,促使公务员更公正、廉洁地履行为人民服务的责任。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公务员的健康成长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全面贯彻党中央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在严明纪律约束、健全严管链条、加强重点监督、引导公务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做了详实的规范,在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品格重视的同时,通过进一步严明纪律、严密监督,筑起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的防火墙。
作为一名普通的公务员,在学习新公务员法后,进一步明确了要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始终保持对党对人民的初心。思想上,保持理想信念,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工作上,做到勤奋敬业、勇于担当。做到始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敢于直面问题、直面矛盾、直面群众需求,真诚服务,将感情和责任心用于工作,把时间和精力付诸实践,把工作做实、做稳、做好。学习上,还要意识到“徒法不足以自行”,单靠学习公务员法是不够的,要从纸面进入脑内,从脑内落实到脚下,在不断学习中不断实践,在法律要求基础上提高自身职业道德标准和素养,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做一名群众满意的公务员。
篇八: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心得体会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对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公务员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公务员法的一些规定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地方,需要与时俱进地加以修订完善。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由原来的18章107条调整为18章113条,增加6条,实质性修改49条,个别文字修改16条,条文顺序调整2条。这次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为广大基层公务员注入一支暖心剂。一是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于广大基层公务员来说,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得到提拔升迁,由于种种原因,大多数到退休还是科员,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建立,给广大基层公务员可以享受更高待遇。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关系到相当一部分公务员的职业发展和切身利益,是公务员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大动作。二是建立健全考核奖励机制。规定公务员奖励要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突出奖励时效性;
将“勇于担当”作为奖励的重要情形,树立崇尚担当作为的良好导向;
规定“可以向参与特定时期、特定领域重大工作的公务员颁发纪念证书或者纪念章”,以进一步提升公务员的职业荣誉感。三是健全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针对基层公务员工作任务重、压力大,“5+2”、“白+黑”成常态,经常加班加点的情况,规定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让广大的基层公务员感受到了新政策向基层倾斜,同时也感受到了党中央对广大基层公务员的关心。按照公务员养老等保险与社会保险相衔接的要求,对公务员的保险规定作了相应修改。
篇九: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心得体会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出台,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人事干部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象征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迈入了新征程。作为一名基层公务员,通过仔细学习对比,我感受到了中央对各级干部工作的关心、从严管理干部的决心和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信心。
抓细抓小,严在日常经常。新修订草案更注重对公务员的日常监督,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将原第九章章名“惩戒”调整为“监督与惩戒”,增加了2条监督方面的规定,用全方位的监督规范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纪守法等行为,并根据监督发现问题的,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处置,让管理视角更广更细。新修订的公务员发还增加了“违反国家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不担当不作为”、“违反家庭美德”等禁止性纪律规定,不仅从政治立场、政治规矩进行严格规定,更要求公务员注重个人品德和家风美德,体现了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
重奖重权,爱在关心激励。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在坚持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同时,注重加强对公务员正向激励、关心关爱,一是规定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突出奖励及时性和时效性;
二是针对公务员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经常加班加点的情况,规定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保障公务员正常加班待遇;
三是按照公务员养老等保险与社会保险相衔接的要求,对公务员保险规定作了相应修改。
相信在修订后的《公务员法》实施后,公务员队伍的活力会得到更有效激发,队伍整体素质会得到更有力提升,国家改革发展会得到更有力支撑。
篇十: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心得体会
一年之计在于春,开局之年鼓催人。作为一名新入部的工作人员,我要以组工干部大讲堂为契机,大兴学习调研之风,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中,为新年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念“深根基”。理想信念犹如精神之“钙”,共产党人的钢筋铁骨就是靠精神之“钙”铸就的,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精神上就会得“软骨病”。组工干部要努力加强修养,补足精神之钙。这就要求我们恪守公道正派,本着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需要出发,本着对党员、干部成长的高度负责,严守纪律规矩、严格履行工作程序,确保工作零失误、零差错。面对外界糖衣炮弹的诱惑,不能以任何理由存非分之想,坚定不移抵御名和利的诱惑,对工作心存进取,对权力心存敬畏,牢固树立自警、自省意识。矢志不渝地朝着目标前进,完成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崇高事业。
政治立场坚定,把稳忠诚“方向盘”。对党忠诚是从政根本,对党忠诚是党员干部最根本的政治品质。如果失去了对党的忠诚,党员干部工作就会失去方向、丢了魂,就丧失了作为共产党员干部的最起码条件。首先要加强党的理论学习,用新时代党的思想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深入开展党章学习教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要严守政治纪律,筑牢为政之魂、精神高地、力量源泉,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旗帜鲜明讲政治。
扛起岗位重任,锻造担当“铁肩膀”。转眼间进入部里工作已经半年有余,在这半年里时刻把岗位职责牢记在心、外化于行,牢记“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的古训,把职责看的比泰山还重,倍加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认真学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不断向领导同事学习,掌握从事公务员管理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努力适应新形势任务要求,不断学习,树立终身学习意识,面对纷繁复杂的工作任务,要不断学习新的业务,不断丰富业务知识储备,赶得上进度不掉队。
篇十一: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第九章将“惩戒”改为“监督与惩戒”,强调公务员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关口的前移,让我们眼前一亮,细细体会,真是意味深长。
毛主席讲,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我国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全国人民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为实现伟大梦想而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公务员队伍正是贯彻落实党的政治路线的中坚力量和组织保证,将从严管理落细落常势在必行。
监督立法让机关自身建设常态化。机关自身建设容易笼统地纳入大干部管理的范畴,也容易有“等、靠”“集体行动”的思想。上级机关要求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他也搞起来;
上级机关要求集中开展作风整顿,他也整起来;
上级机关要求开展干部述职评议,他也述起来,而上级没有专门要求他也就没动静了。而新修订的公务员法要求机关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将机关队伍自身建设融入日常。
监督立法让“一岗双责”多责化。“一岗双责”就是一个机关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机关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而新修订的公务员法要求,机关应当对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勤政廉政教育。这就要求机关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同时对干部的综合表现进行监督管理,让领导对机关干部的管理责任由软变硬、由粗变细、由虚变实。
监督立法让公务员自我管理法制化。有人讲,文明是管出来的,是因为在权利与义务这两端,人们往往愿意享受文明的成果,却不愿承担文明的成本。同样,“自觉接受监督,按照规定请示报告工作、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从个人层面出发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贯彻党的组织路线的基本举措,是维护国家团结统一的基石。如果不以法律的形式进行约束,很难达到预期的目的。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从机关和公务员两个层面增加有关监督内容,坚持从严从细,坚持防微杜渐,真正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管干部原则落到实处。
篇十二: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心得体会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对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公务员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公务员法的一些规定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地方,需要与时俱进地加以修订完善。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需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干部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精神新要求,为公务员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必须在公务员法中予以体现。
二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务员工作领导的需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将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务员工作的领导、党管干部原则等要求进一步体现到公务员法具体规定中。
三是深入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的需要。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制度设计切实可行,已经具备在全国范围推开的条件。同时,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公务员分类管理、公务员聘任制改革等深入推进,这些改革成果也需要通过修订公务员法进一步加以巩固。
四是贯彻落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决策部署的需要。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对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出了明确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需要公务员法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特别是需要针对公务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
修订工作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正确方向,体现中国特色。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旗帜鲜明讲政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要求体现到公务员法修订过程和具体规定中。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改革成果。立足于既有制度框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将已经成熟的政策规定和重大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规范;
对不适应现实情况、改革要求的规定及时修改;
对已经形成共识、必须改的作出修改,可改可不改的原则上不改,不成熟、有争议的不改,确保法律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
三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完善制度举措。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要求,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公务员方面细化实化制度举措,同时,围绕激励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制度规定。
四是坚持民主立法,提高修法质量。广泛听取、认真吸纳各级机关、广大公务员、社会公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使公务员法的修改更能反映时代声音,体现实践要求,同时,进一步理顺公务员法与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的关系。
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中第一部基础性法律,是公务员管理的基本依据,是改革开放以来党政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的集中体现,反映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基本规律和要求,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施行以来,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公务员管理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公务员法为主体,先后制定涵盖公务员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励、惩戒、回避、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申诉、聘任等30多个配套政策法规,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公务员的进入退出机制、教育培训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完善。
二是极大地促进了公务员队伍结构优化。公务员考录制度坚持“凡进必考”,从源头上确保了公务员队伍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来源、经历、专业、学历结构得到极大优化。与2006年相比,2017年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公务员总数的比例由43%提高到71。9%;
35岁以下的比例由25。6%提高到27。8%;
女性的比例由22。8%提高到26。5%。
三是极大地促进了公务员素质能力提升。公务员制度建立以来,持续开展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突出加强政治理论培训和专业能力培训,组织公务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重要法规制度。大力开展政策理论、业务知识、科技人文知识等方面培训。持续推进公务员交流工作,积极选派公务员到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加大对口援派干部工作力度,公务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不断提高。
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为契机,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思想政治、能力作风建设,把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成效作为检验公务员法贯彻落实成效的重要标准。要切实加强对公务员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反公务员法的行为,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公务员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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