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汉语词汇,拼音zhěng gǎi,释义为整顿并改革,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安执法问题整改体会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公安执法问题整改体会6篇
第一篇: 公安执法问题整改体会
公安规范执法心得体会
【篇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心得体会】
“规范执法行为 促进执法公正”心得体会(交警版二)
根据市、县政法委“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动员会议精神,从五月份开始,立足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和公安队伍正规化、法制化建设的实际,按照“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这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适应当前交警队伍工作的需要,是保障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通过学习动员和集中整改阶段的实施,使本人有了比较深入的思想认识。下面,就将本人在活动中的几点体会做已粗浅阐述:
一、提高执法水平是关键
交通警察执法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交通警察的执法质量,也关系到交通警察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直接影响了群众的情绪,是否为群众所接受。为此,提高民警执法水平至关重要,必须与时俱进,紧跟时代的步伐,真正理解群众对警察的渴求,以群众为本,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克服畏难情绪,面对困难,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面对问题,要有解决问题的决心;面对挑战,要有应对挑战的办法。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一要继续加大科技强警战略。在现有的电子警察、测速器、测酒仪、警务通和数码相机拍照等手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指挥中心的作用,利用电视监视系统实现人机对话,使交通指挥智能化,减少民警与群众的正面接触,同时对减轻外勤民警的劳动强度也将起到重要作用。使交通执法和管理由体力型向智能型转变。二要探索道路执勤管理模式。在目前实行的岗、段执勤方式的基础上,推行管段辖区责任制的勤务管理模式,引入交通秩序评估手段,以责任区的秩序改善的幅度大小来衡量民警的工作成绩,充分调动民警的潜能,使现有警力水平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提高执法、管理水平。三要全面实行警务公开。满足群众的知情权是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手段。凡能公开的都应向群众公开,使群众充分了解交警的权力、职责、处罚手段、法规条文、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以便群众有效实行警务监督,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二、严格依法办事是根本
严格依法办事是新时期人民群众对警察最迫切的需求。是加强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随着去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交管部门要抓住这有利时机,促进执法公正,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只有适应时代发展的趋势,抓住严格依法办事这个根本,才能真正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落实到具体的执法行动中去。
一要端正执法思想。进一步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只有以三个代表为重要思想、严格依法办事,才能负起这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要严格 —1—
依法办事。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弊端。对待执法程序要一是一,二是二,不得有丝毫的含糊和省略,严格按法律程序办案。严格规范执法,使用“告知词”纠正交通违章、处理交通违章,做到办事公正、程序规范。
三、改善执法环境是保证
公安交通管理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它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群众个体的素质参差不齐,加之社会多年积累的矛盾,执法环境大不如前,警察的执法也越来越难。这决定了公安交警必须下大力气改善执法环境,彻底改变单兵作战不利局面,才能保证执法的公正、文明、高效、快捷,才能更好地服务当地的经济建设。
一要努力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和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为民警执法创造良好的软环境。在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体要求,一方面要强化民警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抵制权力干预、克服人情干扰,把公正贯穿于各项执法活动中去;另一方面要在各级党政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负责协同、全社会积极参与,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形成全民遵章守纪的良好局面,为民警顺利公正执法铺平道路。二要走综合治理、齐抓共管之路。建立良好的交通执法环境,必须通过“党政主抓、部门参与、社会联动”的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各单位要积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对民警的正常执法,要予以理解和配合,逐步实现以预防为主、治理为辅的交通管理防控体系,实现交通安全社会化,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在交通管理中的作用。
四、开展“端正执法思想,促进执法公正”促进干警的综合能力的提高
通过开展“端正执法思想,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从思想上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提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自觉性。
一是要把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始终。认真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交通管理工作的主题和总体要求,明确执法方向,自觉地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执法实践的始终,全面履行交通民警的职责,维护公平正义。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使自己逐渐培养具有科学的执法观念,坚持用党的宗旨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统领执法思想,指导执法行为。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思想上的内动力,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积极热情地做好群众发映问题的处理工作,预防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要树立科学执法观念。把科学执法观的培养贯穿于专项整改活动的始终,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人权意识,使科学的执法观念成为交通民警的必备素质,为规范执法行为提供深厚的思想基础和观念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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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要强化民警自身素质的提高。素质不高、岗位技能不熟的民警无论如何也办不出高质量的案件。规范执法行为,首先就要在执法能力上抓提高,要充分利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作为提高素质、强化技能、重塑形象的重要载体,不断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要同适时机的教育培训相结合,要不断锻造成适应当前需要的综合性人才。
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我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名民警,将进一步深化认识,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不断推进此次专项活动向纵深发展,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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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规范执法行为心得体会范文两篇】
规范执法行为心得体会范文两篇
规范执法行为心得体会范文两篇
篇一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就是依法处理交通违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是一支党领导下执行交通管理任务的行政执法力量,在执法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让人民群众满意,就必须进一步规范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行为,才能确保我们正确行使执法权。大队根据支队专项整改活动精神,为了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开展执法质量整改活动。就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端正执法思想以及提高执法水平,本人在此项活动中体会到以下几点:
一、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整改活动是规范当前交警工作的需要
交警部门是以行政执法为主,兼有部分刑事司法权的执法单位。交警最广泛的执法活动,属于行政执法范畴。而当前交警执法从总体上存在着“三重三轻”的倾向。即:重行政权,轻公民权;重权力的施行,轻权力的制约;重实体法,轻程序法。具体表现在以上几个方面:
1、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在一些事故案件的处理上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
2、少数民警办案中随心所欲,甚至办人情案。
3、事故案卷不规范,材料不全。
4、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客观因素外,内部执法机制不健全,执法监督检查不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这些问题不解决,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公信度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支持度将会打折扣。对此我个人认为,开展此项专项整改活动,正是适应当前交通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是一项适合民心、民意的长久工程。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端正执法思想加强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的战略措施来抓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交警做为公安机
关的一个警种,也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构。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是实施以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也是改善公安交警执法形象,促进廉政建设,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因此,交警部门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完善执法机制和规范执法的极端重要性,把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的重任。
规范执法行为,要从以下两方面提高认识:一是交通管理职能的发挥,主要是通过执法活动来实现;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机制不健全,交通管理工作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规范执法是为了加强交通管理,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我们要通过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实现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力,就谈不上保护人民;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就会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树立正确执法观和科学发展观为切入点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交通管理执法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并接受人民的监督,必须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切实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建立规范的机制和优化执法程序
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环境。切实加强交警系统法制队伍建设。在贯彻以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公安交警部门迫切需要一个健全的机构和一部分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来搞好法律服务和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各级领导要重视支持和关心法制队伍的建设,帮助我们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事法制工作的民警也要增强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学习,不断丰富和更新知识,努力使自己成为精通公安交警系统法律、法规的行家里手,为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做出自己的贡献。
总之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活动是否公正,不仅关系到公安队伍和民警本身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形象、威信及其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关系到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牢固树立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提高执法品质,改善执法形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改革开放创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篇二
努力方向。
一、存在问题
1、党性修养不够
自己虽然平时比较注意了对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按要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仍存在着自觉性不高,认识程度不到位、时紧时松问题,造成了对党的理论知识掌握不系统,理解不深。理论功底不厚、修养不够,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员的标准特别是与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相比都尚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不能时时处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能够把自己所从事的每项工作都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与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有机地统一起来,政治敏感性不强,政治鉴别力不高,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自身工作实践的能力还很低。
2、党的宗旨意识不强
自己虽然为党和人民做了一定的工作,也深知共产党人的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道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只习惯于上边部署啥就抓啥,让咋干就咋干,习惯于就工作抓工作,对于如何把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做好每一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自己所从事的每项具体工作都与实践党的宗旨紧密联系起来,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真正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想的和做的都还很不够。
3、群众观点树立不牢
我们所从事的每项工作都直接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都是直接为职工群众服务的。所以平时自己比较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但对“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缺乏深刻的认识,工作中眼光只局限于工作范围内所涉及的职工群众,有时对来访的群众缺乏耐心。随着年龄的增长,特别是调整分工,自己不分管劳动工作之后,下企业基层与职工群众谈心交朋友,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及所需所盼的次数明显较少,不自觉地疏远了同群众的关系、群众观念有所淡化。
4、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对自己分管的工作,缺乏脚踏实地、一杆子扎到底的精神,往往靠召开会议,发个通知来推动工作。习惯于在机关坐着办公,没有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时发现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为基层,企业排忧解难。
5、工作方法老化
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工作中习惯于按部就班、循规蹈矩,有时工作头绪一多,有不分轻重缓急,眉毛胡子一把抓搞平推的现象,缺乏创造性,没有新意。对于如何找
准自己分管工作与我县经济建设的结合部和切入点,把本职工作融于发展迁西的经济建设之中,以“三个有利于”为评判标准,为企业基层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何做到一般工作有保证,重点工作有所突破研究的不多,做得不够。
6、廉洁自律尚有不足
在自身的廉政建设方面,按《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政若干准则(施行)》的规定逐条对照衡量,虽然没有明显违反《准则》的问题,但在自己身上仍存在着一些不廉洁的思想和不廉洁的现象,如有碍于情面接受吃请的问题,对新形势下出现的腐败现象识别能力还不高,有时竟把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腐化行为看成是有“本事”、“潇洒”、“气派”,与腐败现象做斗争的自觉性还不够高。
7、岗位职责没有完全履行到位
主要表现在:一是非自己所分管的工作关心、过问的少;二是平时只注重抓业务工作,缺少对下属政治上的关心、生活上的帮助、工作上的指导;三是工作中指手划脚的时候多,身先士卒,率先垂范的作用发挥的不够。
二、原因分析
存在上述问题,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讲学习不够,理论素质不高
一是自己没能从“没有革命的理论,便没有革命的行动“这一高度充分认识学习理论的重要意义,没有将学习作为自己生活的第一需要,自己曾错误地认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博大精深,自己的基础差,底子薄,要系统地弄懂弄通是根本不可能、办不到的。二是横向比,认为本单位对政治学习抓的比较紧,有一种“自我感觉还不错”的思想。由于认识上的不到位,导致自己对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不高,效果不明显。对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懂得只是一知半解,有时学一点也只是为了适应某种工作需要而临时“抱佛脚”,应付门面,更谈不上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解决工作的实际问题,用其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三观”改造不彻底
由于自己放松了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精神实质理解的不深不透,没有能够很好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对自己的思想激浊扬清,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好自己的主观世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人们正确思想和行为的基石,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皆源于此。能否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能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经受住各种考验,取决于我们是否有牢固的精神支柱。只有树立起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够义无反顾地为党的事业而奋斗,为人民的利益而献身,才能够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才能够消除滋生腐败的主观根源,才能真正当好“三个代表”、对“三个什么”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正如江总书记指出的那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无论是现
在和将来,对于每一个干部和党员来说,都是首要的问题”。自己认识到在上述7个方面所存在问题,也恰恰是“三观”的改造得不彻底所致。
3、党的群众路线坚持的不够好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三大作风之一”,“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党在新时期服务于人民的伟大事业,也是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如果离开了人民群众,我们就将一事无成。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我们的服务内容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求每个共产党员务必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坚持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事事向人民负责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由于自己在工作作风上仍存在着不深入、不扎实的问题,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得不够好,所以没有能够经常深入基层企业,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倾听群众的呼声和反映,知民所想、察民所虑、亲民爱民、为民所急的群众观点逐渐淡化。既疏远了与人民群众感情,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自己素质的提高和工作的开展。
4、自我要求标准不高
由于自己忽视了政治理论学习,放松世界观的改造,使得自己自我要求的标准不高。虽然没有明显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但自己与自己相比,现在和过去比,用党性、党的先进性来衡量,呈“滑坡”之势,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在本局任副职时间已达12个年头,在如何对待名利地位上虽然能够保持了一种随遇而安的平衡心态,但同时也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标准,上进心和争先创优意识逐渐减弱,反映在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满足于不给领导找麻烦,捅漏子就行,缺乏开拓进取争先创优精神。
三、努力方向
1、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党性修养
牢记“没有革命理论,便没有革命行动”的教诲,充分认识学好政治理论的重要意义,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力求完整准确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工作。通过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认真实践党的宗旨,恪尽职守
要不断强化党的宗旨意识,要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忧民、安民、富民、乐民作为从政的基本要求。按照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回答好、实践好“参加革命为什么”、“现在为党做什么”、“将来身后留什么”的问题。
3、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篇三:交警执法心得体会】
交警执法心得体会
交警执法心得体会一:交警廉洁执法心得体会
近期,县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大队要求,以加强公安执法工作为切入点,采劝五项措施,从教育、管理、监督、评查等方面,强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交警廉洁执法心得体会。
一、以学习教育促责任意识。大队开展了为期7天的队伍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活动,组
织民-警轮班重点学习了《交通安全法》、《交通违法处理程序》、《警用车辆使用规定》》等法律,尤其是组织民-警对县大队历年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事例、引发的诉讼案例进行大讨论的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民-警由被动学变为主动学并深入思考问题,加强了自身的责任意识。民-警纷纷表示:很多小事不注意就要背大责任,比如同一种违法行为处罚幅度不一样,就可能引起复议、诉讼、上访,造成大的社会影响,所以时刻都要注意公正廉洁履责。
二、以执法档案促廉洁自律。大队建立了完备的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实行主办民-警责任制,主办民-警办案数量、质量情况全部登记造册、记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大队全面推行每季度执法质量考评,认真落实日常一案一评、一季一评、一月一通报制度,促进民-警在执法的过程中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三、以网上办案促公开透明。大队积极实行网上办案,所有案件一律从网上流转,实行案卷证据、法律文书、案件呈批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以信息化手段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真正实现了一目了然,方便快捷,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四、以典型评选促示范带动。大队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不断涌现出很多廉洁自律模范、优质服务能手、执勤执法标兵。
五、以强化监督促整体推进。大队坚决不让精神停留在会议上、悬空在文件中,始终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调查表制度,由当事人填写满意程度调查表,对民-警出警速度、规范办案、为民服务方面等的满意度进行评价,促进执法工作公开、公正、便民、高效,大队实行捆-绑作
业,分管、主管领导和民-警一起接受监督、考评,有力推动队伍整体的公正廉洁执法工作。
交警执法心得体会二:交警规范执法的心得体会(875字)
自大队集中开展执法教育整顿活动的安排部署,通过学习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己近两年的实际工作情况,个人对照活动要求,就当前交警执法现状行为,从公正执法、规范执法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找出问题
一、路面执勤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执法过程中态度不好导致警民关系紧张。2、查纠是否存在随意执法、乱作为行为。主要是执法程序不规范,调查取证不及时、不认真;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法律文书制作使用不规范。
二、剖析原因
交警执法现状以及警民引发矛盾的根源。城区交通管理的现状:交警每天除了负责城区各路段交通秩序外还担负着城区巡逻,执勤等工作,由于当前车流量大,警力不足等各方面原因,因此有些驾驶人只要在没有交警执勤的路段或路口,无视交通信号存在,随意行车,有的甚至为逃避违章时监控的抓拍,故意用光盘遮挡住车牌。尽管中队开展多项专项治理活动,但取得效果只能起到短暂的作用,没过多久便会出现反弹现象,加之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有些群众认为交警纠其违法行为是在故意找茬,不给予配合,认为自己有关系,辱骂民警,对民警实施暴力,因此警民关系一直很紧张。
二、采取各项措施方法,把执法为民融入到整体工作中去。
(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违法行为实行严格查处,查纠过程中,首先要改变执法态度。纠正违法行为先敬礼,告知驾驶人违法行为后,实施处罚,填写法律文书的时候书写工整,字体规范,运用法律文书正确无误。面对不理解的群众,耐心的对驾驶人解释。
(二)、端正执法态度,改变执法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交警,我们更
应该认识到自觉服务于群众的重要性。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理念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工作中彻底消除冷、横、硬、推,工作之余,要用换位思考的方式,以自己是一名普通的群众查找自身不足,提高认识,做到言行举止文明。
通过开展执法监督自查自纠,使自己充分认识到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通过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自身纪律作风修养,查缺补漏,切实提高自身执法水平和作风修养,在人民群众间树立良好的交警形象。
交警执法心得体会三:交警执法心得体会(1736字)
一、充分认识开展执法教育整顿的重要性、必要性。
所谓作风,是工作中一以贯之表现出来的态度和做法,它潜移默化影响着我们的思想,左右着我们的行动。古今中外的实践一再证明,具备什么样的作风,就成就什么样的事业。在当前交通环境日益严峻、各种交通违法、犯罪日趋复杂的形势下,我们交通警察必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所谓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果我们不加强作风建设,如果我们作风建设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这将严重影响交警部门战斗力的发挥和提高,如果任其发展,我们交通事业不仅不能与时俱进,而且很可能与时俱退、与时俱变。
二、认真查摆执法思想、执法作风方面的现实表现,切实在解决突出问题上用真功、见实效。作为一名基层交通民警,每天面对的是马路上的老百姓,必须彻底转变以前一些不正确的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和民警的责任意识,对群众,我们要真心诚意地对待他
们,时时、事事、处处都要学会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去分析,去解答所提出的问题和所遇到的困难,切切实实地为他们着想;在与群众交往、沟通时,一定要做到热情礼貌、耐心细致、态度温和,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全心全意地帮助他们解决所遇到的困难,切实转变那种公安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三难的衙门作风,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服好务,切实转变观念,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严格自律,清正廉洁。一是要严格执行五条禁令,把五条禁令作为自己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二是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例》,培养自己公正廉明、英勇善战、无私无畏、雷厉风行的优良作风。严格自律,清正廉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是党的作风建设的根本目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直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同。必须围绕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坚持标本兼洁;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我们只有认识到,自己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决不能用某取私利。要自觉抵制和克服拜金主义、亨乐主义、极端主义的腐蚀影响,自觉地做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
四、加强学习,树立良好形象。要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这四句话来规范自己。一是人要精神。每一个民警都要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和单位荣誉,做到纪律严明、作风严谨、着装整齐、动作规范、精神饱满、昂扬向上。软、懒、散的状况必须坚决改变。二是物要整洁。必须做到办公场所干净整洁、办公秩序井然有序,物品摆放规矩整齐。脏、乱、差的面貌必须坚决改变。三是说话和气。每位民警对办事的群众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不摆架子,不耍态度,文明礼貌。冷、硬、横、推的现象必须坚决杜绝。四是办事公道。每位民警无论执法办案,还是服务群众,都要做到平等待人,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主持正义,公正执法,公平办事,执法不公的现象必须坚决杜绝。
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必须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以实际行动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真正做到永怀爱民之心,常办利民之事,恪守为民之责。
第二篇: 公安执法问题整改体会
当前警察执法存在的问题
内容摘要:当前,在警察执法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如不履行法定职责,违反程序办案,滥用职权,粗暴执法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主要原因是:执法指导思想不正确,警察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公安体制的弊端及公安法规的不统一,不规范。解决的方法有:树立“人性化,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加强并提高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公安体制改革,建设规范的公安法规体系等。 [ 关键词 ] 警察 警察执法 法治 体制改革 随着法治社会构建的一步步深入,对执法环节的关注也日渐增多,执法过程的好坏是法制建设的体现,执法水平的高低,质量的好坏,凸现了我国法治的建设程度及文明程度。警察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又是执法的主体之一,警察执法是现阶段我国执法的重要内容。现阶段的警察执法,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距离法治的目标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存在较多问题,如滥用职权,粗暴执法等,这些问题是制约我国法制建设的瓶颈,解决这些问题,对于我国法治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警察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理念,指导思想错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也不断加快,然而在部分警察身上,一些不合时宜的传统执法观念没有得到及时的清理,特别是法治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没有很好确立,在执法过程中,还有很多问题存在,具体表现在:1 、不重视理论学习及“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理念的培养,表现在现实中,理论修养不深,法律知识匮乏,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接待群众缺乏耐心等。2、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人民警察法》第六条规定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十四项法定职责,在现实中一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没有很好的履行这些职责,这在当前一些基层公安机关中表现得尤为明显,首先是不及时处理群众的报警,不及时立案及调查,其次是对群众保护人身,财产权利的求助,不理不睬或拒绝履行,再就是对公民依法申领证件,执照,故意刁难,无故拖延等。
(二)违反法定程序办案 1 、执法主体不合法:在基层派出所,协警,保安参与办案,制作笔录,有的派出所,甚至让见习生参与办案,我暑期在派出所见习时,就“有幸”单独进行讯问并制作笔录。2 、违反地域管辖,部门管辖规定执法办案,如派出所跨辖区查赌,抓嫖,派出所上路查处交通违章行为等3 、违反程序办案,在基层派出所,先调查后立案,先处罚后裁决等执法现象大量存在,当场处罚不出示证件,处罚决定书不及时送达等问题也时有发生4、 超越职权审批,如派出所所长审批刑事案件。 (三)滥用职权 1、滥用罚没权:表现最明显的就是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同类案件违法情节相似,罚款数额却相差悬殊,原因在于当事人态度的好坏或有无重要“关系”。其次是乱罚款现象大量存在,在办理赌博、卖淫嫖娼等案件中,以罚代刑、以罚代教的现象还很多。2、滥用强制性措施:首先适用强制性措施的随意性大。比如对嫌疑对象的强制传唤,超过24小时还进行非法关押。其次随意扣押处置涉案财物,如不按规定审批登记后就扣押,久不处置等。 (四)粗暴执法的存在 办案中的变相体罚,刑询逼供仍然存在;对待来访群众不耐烦,不愿意接待。如派出所民警对某个屡次上访的群众“讨厌”之至,以致于该人每次来派出所都没有民警接待。处理治安纠纷案件,多采用强制手段,不重视引导及思想教育。这种现象是导致警民关系不和谐的主要原因。我粗略统计,大部分公民对警察粗暴的形象不满,希望有所改善。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不完备,不适应,法规不统一等客观原因,又有部分民警综合素质不高,执法观念保守、落后等主观原因,最主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正确的执法理念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经济、政治不断发展,但一部分警察并没有树立相应的执法理念,指导思想,最根本的表现是指导思想偏差,执法观念不适应,1.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意识,没有很好确立、表现为执法手段的简单、粗暴,以及违背法治精神,前期吵的沸沸扬扬的“杜宝良违法现象”中执法部门就违背了人性化的执法理念,使执法本应有的教育、警示及制裁三种功能,只剩下了制裁的功能。达不到警示教育的目的,显然违背了法治精神,也造成了公安机关相当尴尬的局面。2、缺乏法制理念与执法为民的理念,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唯长官意志和权力执法,这是目前执法中最大的问题,也是产生一系列执法问题的根源。 (二)警察整体素质不高,队伍不规范 有一调查统计表明,目前我国警察队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总数的52.3%,这较之上世纪90年代的3.9%,已有了长足的进步,但调查结果又表明,57.3%的高学历警察,多在办公室,在基层的很少,目前我国警察的整体素质状况令人担忧。1、部分民警缺乏应有的法律业务知识,导致业务不精,对新形势下执法办案的要求不了解,导致粗暴执法,违法办案,比如这几年,从地方和部队转业军人中录用的新民警,只进行了短期的培训,没有系统地学习法律业务知识,不能适应岗位执法的要求,2、一些民警职业道德水平不高,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心,一方面是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比如对没有经济利益的案件能推则推,而对有经济利益的案件的案件则争着办理,借办案之机,吃拿卡要,有的甚至索贿受贿、贪赃枉法,我在基层实习时就发现,对打架纠纷等治安案件,民警互相推诿,不愿办理,而很多民警却忙于办理抓嫖、抓赌案件,个中缘由,我们大家都很清楚。抓嫖抓赌案件油水“多”,而打架、吵架等纠纷案件则既“浪费”时间,又无油水可捞。 (三)公安管理体制存在弊端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现行的公安管理体制弊端日益显现,人事管理体制、财政保障体制,执法监督体制都不能适应当前的执法活动,表现在:1、人事管理体制不适应,目前,公安机关列入地有政府机构编制序列,实行公务员人事管理;地方组织人事部门的制约,内部人事管理,缺乏自主权,2、财政保障机制不适应,现行公安办案经费重要靠财政拨款,这取决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及有关领导的重视程度,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公安经费,难以达到基本保障,资料显示,发展中国家维护治安的经费占财政收入的9.9%,我国仅占2.8%,是少数低经费国家之一。因而产生某些“创收”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如警察与妓女联手罚款创收,以罚代刑,以钱代罚等,并且经费过低,严重影响了警察执法能力和质量的提高,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某些徇私枉法、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渎职违法等直接、间接侵犯人权的行为,与之有密切关系,3、执法监督体制不力,监督与被监督意识薄弱,表现在:一方面将权力与监督对立起来,另一方面主要是对执法监督畏难,部分民警认为监督就是干扰办案,监督就是故意找茬,对监督持抵触心理。有关监督的制度不健全。《人民警察法》第六章专门对执法监督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规定,但太过原则,《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同样存在上述问题,太过原则化,没有考虑到变化的现实。监督的视野不够宽敞,只强调了内部监督,而外部监督往往疏于形式,群众监督渠道不畅。 (四)公安法规的不统一,不完善 这主要表现为立法滞后、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现行法律不完备,尤其是相关行政处罚方面没有统一的程序法,多而是分散于各实体法律法规中,如公安机关常用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刚颁布的《治安处罚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不配套,常发生矛盾,互相抵触,如对卖淫嫖娼的处罚规定中就出现罚则相同,量罚尺度不同,这些给民警执法带来了困难。其次法律还存在“空白地带”,比如对取得证据的法律程序方面,我国刑诉法没有禁止以非法取得的证据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在法律上为警察以刑讯逼供取证留下了漏洞,虽然最高法院以司法解释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判决案件时,不得采取非法取得的证据为证据,但这对于警察的行为并没有直接的强制性约束力,因为警察属于行政机关而非司法机关,此外,我国对刑讯逼供的法律规定又太过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导致了在现阶段警察执法办案时,存在大量的刑讯逼供现象。 三、解决问题的途径 (一)树立以人为本,人性化的执法理念 1.确立良好的法治意识,人权保障意识,在改革不断深入的情况下,要使民警执法的思想和理念跟得上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就必须确立良好的法治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首先是在处理法律与权力的关系上,摒弃以往根深蒂固的权力至上思想,改变部分民警习惯按领导意志办事的陋习,重视法律的要求,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从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出发来执法,杜绝取权合法,以权代法的现象,其次是对执法的认识程度上,要认识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才是执法的最终目的,那些漠视公民权利,认为只要是打击犯罪,就可以不顾违法嫌疑人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为了稳定大局,侵犯一些人的权利也在所难免的想法和行为都是错误的,要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最高标准。2、建设和谐的警民关系,牢记执法为民,人民群众是公安执法工作的基础,而人民警察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是公安工作的基础,和谐的警民关系对于公安工作的开展具重要意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要求,和谐的警工关系,要求人民警察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群众,警民间形成一种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的良性的互动,有利于执法工作的改善。 (二)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警察素质 1、应通过修改国家公务员条例和有关警察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内容,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警察的考试、录用、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使我国警察的包括文化水平道德素养,法律知识,人权知识等在内的整体素质及以明显提高。 2、突出警察法律业务素质的培养提高,这是确保公安执法质量的核心问题,也是目前影响执法质量的主要问题,提高警察的法律,业务素质,关键是加强民警对执法相关法律的学习及对业务知识的熟练掌握,中央政法委刚出台了规范警察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及开展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对重点岗位的执法警察要定期考核,以作为评定警察执法资格的重要依据,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是警察工作的基本法律,执法程序和工作规范,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我认为此举甚好,一方面提高了执法民警的业务素质,另一方面从心理上使执法民警重视法律业务素质的提高。从而有行于民警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建立规范统一的警察法规体系 要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把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国纳入法制化轨道,公安立法就要从实际出发,遵循立法之规定,并贯彻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统一规范,这样对执法工作的开展进行亦有现实意义。
1、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从刑诉法到警察办案具体规定的各项程序,严格规范警察及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切实防止警察滥用职权,侵犯人权。 2、对不同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法规间有冲突,不协调的条款进行修改,进一步明晰职责权限。 3、统一公安机关处罚方面的法律,新出台的《治安处罚法》还存在很多问题,与《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还存在矛盾,多头执法等规定,应进一步统一相关规定,以明确其职责,节约警力,并“减负”于民。 (四)推进警察体制改革 1、首先是建立: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特殊情况下公安内部垂直领导的领导管理体制,撤消重复建设的公安派出机构,整合统一,将组织人事业务统一领导,最大限度的发挥公安机关整体作战效能,减少其他地方部门的干扰,减少非警务活动,比如依据地方(辖区)治安状况设立公安派出所,而不是“一刀切”,原则性的凡地方都要设立派出所,确立能够合并的就要整合,依据实际情况建立警署,既有利于节约警力,又有利于改善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保障。其次建立符合公安职业特点的人民警察职务序列,在国家公务员序列中单列出来,同时优化重新整合警力资源,最大限度地将警力列到一线,实行小机关,大基层,切实解决头重脚轻、机关化严重的问题及职能交叉,人浮于事问题,警力的配置,从实际出发。 2、改变由地方政府提供维护治安经费的机制 逐步提高维护治安经费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改由中央统一从国家财政中拨款,充分保证警察维护治安所需的经费和设备。 3、深化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过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强化执法监督,要做到个延伸,遵循“广泛监督、深入现场、内外联支、超前控制”的原则:实现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深层性。(1)由事处置向事前预防延伸,一方面加强监督部门的信息保障,加强信息交流、协作,建立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另一方面随警察执法的过程,同步监督,随程控制。(2)监督工作由监督执法查纠向服务保障延伸,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监督机关要反馈信息,辅助决策,二是保护执法,加强执法者的心理疏导,这样做,一方面加强了监督工作的力度,另一方面又使监督工作由被动到主动,既改变了监督工作的被动局面,又有利于执法决策的完善。 警察执法的改善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公安体制的改革也需不断推进、完善和巩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我们建设法治和谐社会的宏大目标。[参考文献][1]李林“中国警察的组织与权力”,《人权与司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三月第一版。[2]黄维维、范季海 “浅论公安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5年第三期。[3]杜晋丰《公安机关监督工作的理论与实践》,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6月第一版。[4]王大中.“树立‘以警为本’的理念”,《公安学论丛》第一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2月第一版。[5]张惠文.《警察人力资源管理教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第一版。[6]邹少陶.《公安实践与思考》,甘肃文化出版社2002年2月第一版
第三篇: 公安执法问题整改体会
规范执法工作 分析存在问题 明确整改措施
今年月以来,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按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公安厅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扎实有效地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由于思想统一,认识到位,步调一致,行动及时,措施有力,专项整改活动一开始就步入正轨,整体进度发展比较平衡,尤其是在大接访第三阶段活动中,领导重视,目标明确,真抓实干,方法得当,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整改活动的领导,将专项整改活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实,交管局于月日在邕召开了全区公安交警系统规范执法工作会议,客观地通报了大接访第三阶段工作情况,认真地分析了当前执法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明确地提出了下一步整改措施。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文起洁,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韦宁贤参加了会议,并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一、通报大接访第三阶段工作情况
文起洁副厅长通报,自月日起,全区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进入第三阶段,即厅长集中接待来访群众。据不完全统计,短短十余天厅长共接访多人次,受理信访案件多件。期间,文副厅长参加了天半的接待工作,一共接待位来访人。这位来访人反映的问题涉及面广(涉及全区个市),时间跨度长(最早的是年)。通过接访,文副厅长感触良多,他说:“这是我参加工作以来第一次高密度、连续数日直接与来访群众面对面地交谈,直接倾听群众的呼声,感同身受群众的疾苦。接访中,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憾,思想上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实践证明,公安机关开门大接访,各级领导和民警通过面对面倾听群众的诉求,实现同群众‘零距离’的感情沟通,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边接访边整改,这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
韦宁贤局长通报了大接访第三阶段工作情况。月日至月日,厅长接访受理涉及交通管理的信访案件共起,办结起,办结率达,停访息诉起,息诉率达。这次厅长集中接访活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信访疑难问题,拉近了公安机关与群众的距离,密切了警民关系,进一步树立了公安机关亲民、爱民、求真务实的良好形象,受到了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高度评价,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二、客观分析执法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交通事故处理方面。一是事故处理过程中缺乏证据意识。如现场勘查不细致,应该勘查、收集的痕迹物证不注意发现、收集,对目击者和旁证的寻找工作不及时开展,对需要检验、鉴定的书证、痕迹、物证没有及时进行,在提取痕迹物证时缺乏提取时间和地点、提取人、收集人、在场人、送检人等文字记录,致使当事人对所检验和鉴定的有关痕迹、物证产生怀疑,不能为案件的客观事实和认定工作提供有的证据。二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意识差。重实体,轻程序,违反程序办案。如超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违法扣留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对需要告知和通报的没有按规定进行告知和通报,对需要追究当事人行政、刑事责任的没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三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制作不认真、不规范。如现场照相中,方位照相、概览照相少或者没有,中心照相没有反映重点的痕迹物证,细目照相没有放比例尺,有的现场照片没有说明或说明错误,甚至现场照片保管不善以致丢失;现场图绘制不规范,图形符号使用不准确,现场没有定位以致无法恢复现场;现场勘查笔录书写过于简单,表述不清,不能和现场图、现场照片相互印证;案卷文书出现笔误,甚至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出现事故时间、地点、当事人以及引用法律名称、法律条文书写错误等,致使群众对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产生质疑。四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救治费用和赔偿保障难。这是此次信访中反映最突出的一个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至今尚未出台,第三者强制险定额保险,当事人无赔偿能力,造成救助、赔偿费用无法落实;医疗机构救援体系尚不健全,保险公司先期垫付不到位,一些事故受伤人员因抢救费用没有落实而得不到及时救治,重伤人员因救助费用无法落实而导致死亡的人数增多。特别是一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由于破案率低,事故受伤人员救治赔偿无法解决等。
(二)车辆及驾驶人管理问题方面。一是把关不严。如个别车管所不严格审核法定证明、凭证,不认真核查进口车、国产车相关参数以及比对盗抢车信息,导致盗抢、走私非法拼装、报废等车辆得以入户上牌。二是人为设置障碍。一些地方车管所指定驾驶人体检医院,对其他医院的体检证明不受理或者设置各种障碍。三是办事推诿。有的在档案转入、转出过程中,互相扯皮;有的车管民警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由于内部原因,导致群众办事多次往返。以上问题,貌似工作方式方法问题,实质上是执法为民观念、法律观念和宗旨意识淡薄的具体体现,是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工作水平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的具体体现。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单位和个人身上,但严重影响了公安交通警察队伍的整体形象,侵蚀了公安交通警察队伍的机体,危害了交通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明确整改措施
(一)坚持“六个狠抓”,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规范。一是狠抓执法为民教育。要教育广大交通民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转变执法观念,端正执法态度,改进执法方式,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解决为谁执法的问题。二是狠抓疑难问题的解决。要组织力量对信访疑难问题进行攻坚,会后要在交警系统开展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追逃大会战,落实足额追逃办案经费,建立破案追逃的激励和奖励制度,力争破获一批交通肇事逃逸积案。三是狠抓业务培训。要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针对信访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和全员轮训,组织民警重点学习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民警法制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四是狠抓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交通违法处理工作规范、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工作规范以及队伍教育管理规范等制度,从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监督办法、考核评价,包括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所有工作制度必须于月上旬出台。五是狠抓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全区交警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公安部十七项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以及本局车管部门制定的十八项便民利民措施,做到凡是对群众有利的事,方便群众的事,都要主动去做;凡是群众不满意的事,程序过于复杂、需要多次往返才能办结的事,都要坚决整改。六是狠抓执法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外执法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警务公开,所有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都要公开办事流程、办事规定、工作规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定期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争取工作的主动权。要加大执法过错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处理执法过错以及徇私枉法,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耍的责任人,对买卖驾驶证、“私了”交通违法、与“九八老”串通勾结谋取私利的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二)突出“五个重点”,全面推进车管业务规范化建设和车管队伍正规化建设。一是重点抓好集中教育整顿的领导分工负责制。各支队长、大队长要亲自牵头组织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对教育整顿工作负总责。支队、大队分管领导,车管所长、车管中队长负责抓集中教育整顿工作的落实,以防教育整顿走过场。二是重点抓好提高思想认识。通过集中教育整顿,使车管人员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当前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痛下决心,全面整改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把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三是重点抓好问题突出单位的整改。南宁、梧州、玉林、贺州、来宾市等个车管所和宾阳、上林、容县、北流、岑溪、苍梧、合山、钟山、富川等个交警大队车管中队是公安部交管局通报存在问题最突出的单位,各所属支队要立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重点整改以上单位存在的问题。整改工作要做到有布置,有力度,有监督,有检查,有考核,防止流于形式。四是重点抓好车管队伍培训。各地要组织支队、大队、中队的车管民警,从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术要求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轮训,强化民警依法办事、勤政为民意识,提高民警个人综合素质。轮训结束后组织考试,不合格的应调离车管岗位。五是重点抓好对基层的指导。我区的机动车管理工作,大量业务在基层。为把公安部、公安厅的车管政策、规定落到实处,总队要实行各级领导分片负责制,采取定点联系、定期检查、及时指导以及通报情况、明查暗访、重点帮扶等多种方法,切实加强对基层的指导,推动全区车管工作整体上水平。
第四篇: 公安执法问题整改体会
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心得体会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心得体会
监 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 门规章,是公安机关坚持从严治警的重要举措。《纪律条令》的颁布实施,是公安队伍正规化、法制化建设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对于保障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 履行职责,打造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三清山大队遵照省总队下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的通知》,掀起了学习贯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新高潮。
一、把《警察条令》作为“专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大 队结合当前开展的“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树立新时期交警形象”专题教育活动,把学习《纪律条令》作为正在开展的“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树立新时期交警形象”专 题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制订了学习方案和学习制度,保证有一周以上的时间集中组织所有民警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原文,逐条逐句地学习,提高对贯彻执行 《条令》重要意义的认识。并开展“四个一” 学习活动,即:建立一块学习园地、制定一份学习计划、展开一次讨论剖析、撰写一篇心得体会,迅速形成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从推进队伍反腐倡廉建设,维护队 伍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令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把学习贯彻条令作为当前加强队伍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完 成。
二、对照检查自身行为,严格纪律规定。大 队要求每个队员要准确把握《条令》的基本内容,深入领会精神实质。《条令》共分3章31条,具体设定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部管理等方面的 76种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条令》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涵盖了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过程中易发多发的问题,划定了公安监管民警依法履行职责 的“高压线”。对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等5种行为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对违反规定延长羁押期限或者变相拘禁他人、非法剥夺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65种行为最 高给予开除处分;对擅自设定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等6种行为最高给予撤职处分。其内容在监督体制上体现创新性,在处分幅度上体现刚性,在内容和适用对象 上体现全面性,在执行效力上体现权威性。《纪律条令》对警车管理使用、着装、警察证件、服务群众、公安信息网使用、酒后驾驶机动车等方面都设置了“红 线”,作出了明确规定和适用处分。大队领导要求每个民警结合查摆活动,认真对照《纪律条令》的相关规定,深入查找纪律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 节,对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早加以解决。把好头脑中的“第一关”,坚定意志,牢记信念,做到清正廉洁,永葆人民警察忠诚本色; 做到“慎微”,从微小之事做起,从微小之处严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到“慎欲”,要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经营好自己的“生活圈”、 “社交圈”、“娱乐圈”;做到“慎独”,要记住一句话——“人在做,天在看”,越是在“八小时”以外,越要遵守道德操守,自尊、自爱、自省、自律,抵制不 正之风,严格约束自己。要算好“政治帐”,不要自毁前程;算好“经济帐”,不要倾家荡产;算好“名誉帐”,不要身败名裂;算好“家庭帐”,不要妻离子散; 算好“自由账”,不要身陷囹圄。联系近年来交警队伍管理中的案例,深入查摆剖析,总结教训。按照“抓细节、抓作风养成”的总体要求,坚持严字当头,坚持领 导干部带头,做好八小时以外的洁身自律,防范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三、规范执法行为,和谐警民关系。大 队以《纪律条令》的实施为契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执法为民意识;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完善执法程序;努力 把贯彻实施《条令》的过程转化为公安监管部门加强管理、严格监督的过程,转化为推动公安监管民警规范、文明执法的过程,推进规范执法工作。严格执行《纪律 条令》第十六条规定“严禁擅自设定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违反规定设定罚款项目或者实施罚款”;“严禁违反规定办理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和号牌 等证件、牌照以及其他行政许可事项”,“以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的名义收取钱物,不出具任何票据的,给予开除处分。”,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文 明、理性执法,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先“敬礼、再说理、后处理”的原则,解民忧、消民怨,进一步和谐警民关系。严格贯彻落实《纪律条令》精神,切实发 挥《纪律条令》在民警工作、生活中的“保护神”和“紧箍咒”作用。
第五篇: 公安执法问题整改体会
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方案
篇一: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方案 按照**市**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的通知》(青依法行政办〔**〕3号)要求,为更好地依法行政,履行职责,我局成立了工作小组,以走访、座谈等多样的方式,广泛征求意见,积极查找自身问题。现就“我局做好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承诺整改方式,形成群众监督倒逼机制,更好地推动依法行政突出问题的解决,让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普遍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高公信力。重点解决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行政执法中态度生硬、工作方法简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政策解读不够深入。 二、整改事项 在行政执法中,群众反映还存在态度生硬、工作方法简单,政策解读不够深入的突出问题。 三、责任分工 本项整改工作牵头领导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瑛,牵头科室(单位)为社会事务科,整改时限为**年7月—10月。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单位): 责 任 人: 协办科室(单位):局办公室、优抚安置科、救灾救济科、基层政权科、老龄办、婚姻登记处、综合福利中心 整改时限:**年7月—10月。 四、整改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严格依法行政,做好民政。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持证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严格执行《**市**区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推进标准化执法,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工作水平。 2.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实施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管实时到位。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加强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解读。 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凡可以马上办理和解决的问题,立即办理和解决;对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群众讲清讲明,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1.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审批、救助政策等政府信息都必须公开,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确保公开实效。 3.加强涉及群众利益重大政策解读。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后,组织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评论员队伍进行精准解读。加强政策救助,创新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切实满足特殊人群的政策信息需求。 4.切实做好民生领域依法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政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必须做到依法依规,有问必复,热情接待。妥善处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开展涉及民生重点问题专项整改,真正服务百姓。 1. 完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加强宣传并及时落实低保、医疗救助、帮困助学等惠民政策,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机制。进一步优化规范救助审批流程,最大程度缩减各项救助审批时限,对各类审批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全面提速增效。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2.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依托已建成的城厢、清 泉、红阳微型养老机构和农村互助养老院,拓展城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增加服务内容,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建立社会养老机构监管办法。 3.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孤儿等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提高五保供养标准,提升敬老养老管理水平。 4.完善优抚安置服务体系,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及军休人员、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安置工作,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应享有的权力。 篇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及整改统计表 附件 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及整改统计表 篇三:关于行政执法工作问题整改情况的总结报告) 县烟草专卖局 关于行政执法工作问题整改情况的总结报告 烟草专卖局: 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县局针对县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情况,安排相关人员,开展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专卖人员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性不高,对辖区经营户法律、法规宣传意识淡薄,存在被动应付现象; 2、专卖执法社会满意度偏低; 3、基础管理工作薄弱,文字材料撰写质量低,审核把关不严格。 4、案卷评查工作不细致,案卷存在重复性问题; 5、法制员岗位职责未及时梳理。 二、整改措施 1、梳理存在问题,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制订针对性整改措施; 2、制订整改计划表,明确完成时间及责任人; 3、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三、整改情况 1、根据实际需求,组织开展了以突出转变思想观念、 提升业务素质为内容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培训。通过组织培训学习,县局督察考评组实地考核,每名专卖人员熟练掌握行为规范内容,在市场检查工作中能熟练运用,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执法。 2、针对辖区行政执法满意度偏低情况,在辖区及时开展了满意度问卷调查。针对偏僻区域的“盲区”,组织人员针对“盲区”开展了宣传引导、教育培训工作,方法上主要采取了实地宣传引导、教育培训。具体调查以省局问卷为主,共抽取了辖区县城、集镇、主要街道的零售户125户进行了问卷调查,对满意度进行了统计。 3、要求专卖科科长、内勤人员加强文字材料撰写质量,熟练掌握收发文操作技术,加大审核力度;在整理各类文字材料时,找准分类标准,确保资料整理工作科学、有效、实用。 4、按照年度案卷评查计划,结合最新案卷评查办法,对本年度所有行政处罚案卷和许可案卷进行了复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5、对法制员岗位职责及时进行了拟定,并经县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现已印发;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县局根据自查结果,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在今后的工作中应从以下几点入手: 1、根据年初制定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计划逐项抓好落实,将每项工作落到实处。 2、组织专卖人员进行文明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考评工作,固化执法流程,切实促进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3、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经营户的懂法、守法经营意识。特别针对“盲区”开展宣传引导、教育培训,同时,着力寻找自身问题,查缺补漏。 4、加强与执法部门的工作交流,着力寻找解决实际问题的新思路,共同探索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的方式、方法。 县烟草专卖局
第六篇: 公安执法问题整改体会
森林公安整改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自查报告
森林公安整改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自查报告 按照XX文件的要求和部署,我室认真对照“执法标准不统一、不公平、不规范、不文明,处罚随意性大。对企业首次违规,不以教育和整改为主,而是以罚代管。”等执法不规范问题认真自检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自XX年就开展了执法规范化建设,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强化执法主体建设,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我局始终把更新执法理念作为规范执法的先导,推进执法为民的思想不断渗透到民警心中,转化为民警的自觉行动。一是强化教育提高。深入学习十七大、十八大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从转变民警的执法观念入手,把规范执法融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中,经常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主题实践活动、纪律作风整顿等思想教育活动,强化源头处警、规范现场取证,执法案例剖析等专项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民警把和谐的理念融入执法工作,有力筑牢了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推动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强化思想引导。我局年初召开执法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年中召开执法案例剖析会,增强端正执法理念的自觉性;年终召开执法工作总结会,查找不足,总结提高。日常加强教育引导,使民警充分认识到:如果案件经不起推敲,犯罪嫌疑人就难以绳之以法,案件办得再多也等于零,甚至会产生群众投诉、国家赔偿等负面效果,使得“执法为民”的思想深入警心、成为共识。三是强化执法培训。我局始终把苦练基本功牢牢抓在手上,坚持不懈地抓培训、强素质,在培训过程中,我局适时邀请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林业局等部门业务骨干作专题讲授,有效提高了民警规范执法的水平。同时推行法院开庭庭审旁听制度,执法部门和法制部门民警每人每年不少于2次,让民警在旁听庭审中提高证据意识和诉讼意识。四是强化取得实效。我局通过落实队伍正规化建设各项要求,基本实现了内设机构配备合理,执法人员全员通过了民警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率100%,执法主体建设成效明显。 强化执法制度建设,着力规范执法行为 我局始终注重把执法制度探索作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突破口和着眼点,立足森林公安体制管理现状、执法现状、执法环境、执法特点和执法能力,积极落实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印发的各项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效的措施抓好落实,形成了行之有效的执法管理模式。一是实行案件办理质量的“五级负责制”:主办民警、办案部门法制员、办案部门负责人、局法制室审核民警、分管局领导分级负责,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实行疑难案件会诊制。我局成立了侦查委员会,遇有重大、疑难案件,通过侦查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或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进行分析、处理。遇有案情复杂、影响大的案件或违纪案件,提请局班子讨论,主动邀请检察机关派人提前介入、纪检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准确客观地分析和决策,避免出现执法偏差,既准确地打击犯罪又能确保执法质量。三是强化相关部门的协同责任。法制室负责对各办案单位的执法质量进行跟踪监督,建立了民警执法档案,将民警的执法情况和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全部记入档案,并作为年终各项考评的依据。四是制作执法范例,规范执法行为。我局结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大胆探索。在现有林业法律文书之外,规范了木材检尺记录、听证笔录、处罚前告知书等一系列文书。五是从规范卷宗和涉案财物出发,严把执法“结案关”。一方面,规范卷宗管理。制订案件卷宗标准和管理规范,对所有卷宗进行标准化管理,并进行考评打分,评比优劣质卷宗;实行“以案析理”,每月对各单位办理案件进行评析,指导民警规范办案。另一方面,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所有涉案财物统一上缴本局专用帐户,加强对办案民警的监督。 强化执法业务基础,着力提高执法质量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下发启用的执法基础表格,规范填写,统一上墙,规范警务公开栏目,认真抓好执法管理。一是健全执法责任体系。制订《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将林业行政案件和“执法监督”工作考评标准融入考评,不断完善执法考评体系。由法制部门牵头,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评乡结合的办法,加强执法工作的动态管理。建立一级包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执法责任体系,局领导对分管单位执法活动负责,执法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执法活动负责,执法民警对承办的执法事项负责,使执法责任从领导落实到每个民警,推进全局共抓执法质量。二是实行案件质量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适时从法制、治安、刑侦、派出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小组,对全局执法单位的森林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及其基础台帐进行一全面检查,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的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执法质量问题和执法中出现的偏差。通过对案件检查和考核,进一步完善了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而且还增强了民警的执法积极性和责任感。三是落实执法考核奖惩措施。我局将执法质量作为一项最根本、也是最重要的指标纳入全局的年终考核,明确了局长为全局执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领导负有执法质量的连带责任。凡执法质量未达到年初确定的目标,或分管部门发生严重执法过错或违法违纪事件的,将追究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各执法单位的负责人是本单位执法质量的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办案质量负完全责任。XX年以来,我局认真执行《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细则》,对执法质量的考评进一步细化、量化,将执法质量考核为优秀的单位按考核分数确定为一、二、三等奖分别进行奖励。对考核为不合格的单位,给予相应的惩罚,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四是强化执法监督。法制部门对全局执法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统一对案件审核把关,统一管理使用法律文书,统一评判执法效果。 强化执法效果,树立执法良好形象 自XX年启动执法规范化创建工作以来,办结各类涉林案件356件,其中办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302件,办理涉林刑事案件54件,没有发生刑讯逼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和体罚、虐待在押人员等违法违纪问题和执法重大责任事故,没有因执法过错等问题被上级公安机关通报批评或责令整改情况发生,没有发生因执法工作引起群众上访事件,涉林信访案件逐年下降,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树立了部门执法良好形象,XX年、XX年连续两年在全州森林公安系统考核中执法质量获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