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土地管理法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土地法目的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土地经济利益,稳定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经济秩序和政治统治。以下小编为你带来关于学习土地管理法心得体会精选多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篇一:
读了《土地管理法》后,个人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土地管理法》中的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中的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在20xx年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也强调了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严格控制了集体建设用地规模,禁止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严格禁止和严肃查处“以租代征”等违规行为,坚决刹住乱占滥用农地之风。
从一方面来看,针对一些目前没有被耕种,农民也不用于住宅的土地,相当于实际中的未利用的土地,在现实生活中这些土地是荒废着的,而一些想居住到农村的城镇居民却无法满足定居在农村的愿望,而现实生活中,农村户口的村民想定居城市的话,却可以直接在城市购买商品房等,从这一点来看,我觉得是对城镇居民的一种不公平的待遇,城镇居民想长期住在乡村,只能是租房子来勉强满足内心的愿望。如果这些土地可以被城镇居民购买,且得到国家的认可,那么这些土地便尽早得以合理利用,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但万事各有利弊,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这些规定,其实国家制作这样的法规,也有一定的道理的,在一定意义上是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行了总量控制,保护了农村的集体土地,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为了缓解耕地资源紧缺,土地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并为了做到维护农民的利益,保障农民对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保护农用地的面积,保持农民的安定,以达到更好地维护国家安稳的目标。
另外,关于第四章耕地保护的相关法规,土地法在基本农田保护等各个方面都制定了详细的规定,但实际情况中并非做的很好,据我所知,农村的年轻人大部分都是外出求学,经商的,很少有人以种地来获得生活费用的,且他们的长辈大多年龄都比较大了,在家休息的居多,因此大部分的耕地都没有被利用起来,而是荒废着的,造成了耕地的闲置,我觉得国家应该采取恰当的措施,使得那些被荒废的良好的土地得以利用,可以通过集中征用荒废的耕地,由乡政府统一收回管理,然后集中出租给需要耕作的人等等其他方法,使得耕地资源合理地被利用起来。此外,本章中还有提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可是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很多坟墓都是建在生长着农作物的耕地上的,政府部门应该加强法制方面的管理,推广公墓的开发,进一步更好地保护耕地。
以上就是我读完《土地管理法》后的一点点感想,总之,《土地管理法》对土地的保护、利用等各个方面都制定了完善的法规,希望现实生活中各个相关部门能够严格按照法规来做,更好地保护和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
篇二: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深化,依法行政成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国土资源管理是依法行使政府职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我们能否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和引导依法行政,将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新时期要求国土资源管理必须增强自身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才能潜移默化地为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制引导和示范,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动符合法,依法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为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人员的法律水平,促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现将我在学法用法的体会如下:
一、 积极参加各类法律学习,推进依法行政
从四五普法以来,我积极参加各类法律的法律知识培训,参加培训了土地管理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培训。通过参加严格的培训,增强了我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提高了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在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二、认真学习土地管理法,坚持依法行政
《土地管理法》颁布以来,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功经验和创新成果,特别是在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方面探索出的一系列做法,同样需要以法律形式总结确定下来。因此,有必要对原《土地管理法》中一些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发展现状及要求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以进一步健全国土资源管理监督制度。《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对于促进国土资源管理机关全面依法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贯彻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精神。《土地管理法》的修订表明了我国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已步入了新的阶段。我们要把《土地管理法》学深学透,能全面掌握应用。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胆履职、敢于碰碰硬,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国土资源管理资源管理质量控制,确保国土资源管理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学用结合,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
学法的最终目的在于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法律规定,表现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各个方面。
篇三:
土地是民生所系,万物之源。国土资源不仅是经济建设必不可少的 物质基础, 更是维护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重 要调控手段,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重要的保障条件。国土资 源问题关系到国家发展的宏观战略,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我国 是一个土地大国,幅员广大、地域辽阔,但我国并非一个土地强国,人 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目前,中国耕地面积只有 18.51 亿亩,人均 耕地仅有 1.43 亩,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 40%。近 7 年来,全国耕地减 少了 1 亿亩,占全国耕地总量的 5%以上。其中,生态退耕 62%,农业 结构调整 18%,建设占用 14%,灾害损毁 6%。由于人口分布不平衡, 我国至少有 1/3 的省市人均耕地不足 1.05 亩, 666 个县低于联合国制 有 定的 0.75 亩的警戒线,463 个县低于人均 0.45 哈尔滨人才网亩的危险线。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核 心是科学发展观,而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内涵即是坚持可持续发展。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就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 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 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 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弱,这是基本国情。特别是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 人口的不断增加, 能源、 水、 土地、 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尖锐, 生态环境的形势十分严峻。高度重视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增强可持续 发展的能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中华民族生存 与长远发展的大计。
坚持科学发展观要求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土地。而要 保护土地,我们就必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以下简 称《土地法》),因为它是我国土地政策的集中表现,是土地利用和保 护的根本法律保障。作为基层维稳部门,我们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和为 基层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功能,这些功能决定了我们有必要学习 好 《土地法》 了解我国的土地政策, , 掌握土地利用和保护的具体制度。
今年也正值我国土地法制定 20 周年,因此,加强对《土地法》的学习 和宣传意义重大。
《土地法》的第一章总则部分明确规定了我国的基本土地制度和政 策。
《土地法》第一条就开宗明义地指出我国的基本土地政策,即维护 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 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土地法》第三条进一步强调,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 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 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为了贯彻这一政策, 《土地法》详细规定了土地 管理和保护的具体制度、各级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违 反土地管理和保护制度以及政府部门未能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法律责 任,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土地管理和保护的法律体系。
一、坚持保护和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 在《土地法》中最为强调的是对土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特别是对耕地 的保护。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要大力节约和集约利 用土地,坚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也是实 践报告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为了加强对土地的保护, 合理利用土地, 《土地法》第三章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 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 少。同时《土地法》还规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分级审批制度、国家 土地调查制度和国家土地统计制度等来实现对全国土地利用状况的掌 握和控制,以切实地加强对土地的保护,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为了实 现对耕地的特别保护, 《土地法》用整个第四章规定了耕地保护的相关 政策和制度。
《土地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 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 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 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土地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这些规定都确保了对耕 地的特殊保护。
保护与利用永远都是一对矛盾,虽然它们有其同一性,但却不可避 免地存在着对立和冲突。如何解决土地保护和利用的矛盾,这就要求我 们在实际工作中既要强调保护,同时也要坚持节约利用和集约利用。具 体要突出两个重点,做到三个坚持。突出两个重点,就是要突出资源保 护和保障。既要保护,又要保障,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在资 源的保护上,着重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和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 复耕工作;在资源的保障上,要继续破难题,保发展,积极想方设法, 确保符合产业政策的各类项目用地, 真正做到有保有压。
做到三个坚持, 就是一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二要坚持依法规范管理;三要坚持完善 体制,提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坚持集约、节约用地,要进一步把好 土地闸门,进一步提高各类项目用地的门槛,严格把好投资密度关,同 时要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土地。坚持依法规范管理, 就是要严格执行各项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地抓好各项国土 管理工作。
坚持完善体制, 提高素质, 加强队伍建设, 进一步完善体制、 机制,通过各类学习、培训和工作实践,进一步提高国土管理队伍的素 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过得硬的国土管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