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心得体会14篇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心得体会篇1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规范了组织处理方式、程序和要求,为做好组织处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进一步完善了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各级党委(党组)要发挥好《规定》的制度约束作用,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中把握,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让干部心中有戒、心中有畏、心中有责,推动形成忠诚干净担当好作风。
“真管真严”让干部心中有戒。《规定》明确了组织处理的16种情形及兜底情形,涵盖了干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及廉洁自律等方面,为广大干部立起了令行禁止的“标尺”,为干部监管建起了察人识人的“扫描系统”。各级党委(党组)当握紧组织处理“标尺”,常到基层一线、工作一线“丈量”干部实绩,到工作圈、朋友圈、生活圈“丈量”干部言行。在谈心谈话、日常监督、提拔考察、年终考核等过程中用好用活“扫描系统”,常将干部的一言一行输入系统比对,精准识别政治上的“两面人”、工作上的“无为人”、生活上的“糊涂人”,并坚决快速处理,以真管真严让干部心中有戒、心中有纪,始终绷紧“忠诚弦”“担当弦”“廉洁弦”,做政治“明白人”、事业“有为人”、生活“干净人”。
“敢管敢严”让干部心中有畏。《规定》立的是干事创业的“高压线”,装的是干净做事的“警报器”。各级党委(党组)当通好干部监管“高压电”,对于敢违背初心、违规用权、违法办事、违纪乱为等以身试法碰“高压线”的干部,要敢于“亮剑”,露头就打,坚决让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感受“触电之痛”,以“切肤之痛”警醒干部要始终敬畏规矩、敬畏法律。对于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的干部,要及时拉响“警报器”,及时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其在“红红脸”“出出汗”中及时纠正错误,树牢规矩意识和法纪意识,让其心中有畏,始终知边界、明底线、筑防线、远红线。
“长管长严”让干部心中有责。干部管理监督不是一时一刻之事,而要贯穿干部政治生涯全过程。不少干部在政治生涯初期信念坚定、初心如磐,但走着走着就迷失了方向、忘记了初心、忘却了责任,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持之以恒的严管。“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不长期执行就会失去生命力。《规定》的出台为干部监督管理提供了依据、方法,其能否发挥出“保护干部,建强队伍”的作用,关键是看能否长期坚持。各级党委(党组)当树牢全面从严治党理念,主动担当起贯彻落实党内法规的责任,长期从严落实《规定》要求,以“长管”让干部严守纪律,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始终做到老实做人、干净做事。以“长严”让干部抛弃侥幸心理,始终不忘“当老百姓的官”的责任,不折不扣抓落实,真抓实干解难题。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心得体会篇2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规范了组织处理方式、程序和要求,为做好组织处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进一步完善了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各级党委(党组)要发挥好《规定》的制度约束作用,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中把握,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让干部心中有戒、心中有畏、心中有责,推动形成忠诚干净担当好作风。
“真管真严”让干部心中有戒。《规定》明确了组织处理的16种情形及兜底情形,涵盖了干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及廉洁自律等方面,为广大干部立起了令行禁止的“标尺”,为干部监管建起了察人识人的“扫描系统”。各级党委(党组)当握紧组织处理“标尺”,常到基层一线、工作一线“丈量”干部实绩,到工作圈、朋友圈、生活圈“丈量”干部言行。在谈心谈话、日常监督、提拔考察、年终考核等过程中用好用活“扫描系统”,常将干部的一言一行输入系统比对,精准识别政治上的“两面人”、工作上的“无为人”、生活上的“糊涂人”,并坚决快速处理,以真管真严让干部心中有戒、心中有纪,始终绷紧“忠诚弦”“担当弦”“廉洁弦”,做政治“明白人”、事业“有为人”、生活“干净人”。
“敢管敢严”让干部心中有畏。《规定》立的是干事创业的“高压线”,装的是干净做事的“警报器”。各级党委(党组)当通好干部监管“高压电”,对于敢违背初心、违规用权、违法办事、违纪乱为等以身试法碰“高压线”的干部,要敢于“亮剑”,露头就打,坚决让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感受“触电之痛”,以“切肤之痛”警醒干部要始终敬畏规矩、敬畏法律。对于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的干部,要及时拉响“警报器”,及时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其在“红红脸”“出出汗”中及时纠正错误,树牢规矩意识和法纪意识,让其心中有畏,始终知边界、明底线、筑防线、远红线。
“长管长严”让干部心中有责。干部管理监督不是一时一刻之事,而要贯穿干部政治生涯全过程。不少干部在政治生涯初期信念坚定、初心如磐,但走着走着就迷失了方向、忘记了初心、忘却了责任,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持之以恒的严管。“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不长期执行就会失去生命力。《规定》的出台为干部监督管理提供了依据、方法,其能否发挥出“保护干部,建强队伍”的作用,关键是看能否长期坚持。各级党委(党组)当树牢全面从严治党理念,主动担当起贯彻落实党内法规的责任,长期从严落实《规定》要求,以“长管”让干部严守纪律,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始终做到老实做人、干净做事。以“长严”让干部抛弃侥幸心理,始终不忘“当老百姓的官”的责任,不折不扣抓落实,真抓实干解难题。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心得体会篇3
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众所周知,组织处理不是新鲜事物,而是我们党教育和管理干部的常用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此次通过的《规定》,是我们党历第一部专门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进一步加强了组织处理工作,推进了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的有机衔接,健全了干部管理监督体系。《规定》的印发,进一步表明了我们党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决心和毅力,制度的笼子也会越扎越紧。
好干部是管出来的,好作风是治出来的。《规定》全文共19条,主要包括4个方面内容,详细规定了组织处理的指导思想、原则、适用对象、程序、影响期、申诉、纠正等,简明扼要、操作性强。《规定》坚持严的总基调,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监督,坚决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的干部,生动体现了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同时,《规定》也注重“三个区分开来”,给干部干事创业明方向、强底气。强化组织处理的运用,是对新时代干部的严管和厚爱,必将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形势需要新担当。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交汇点,我们面临着各种新问题、新矛盾,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目标是靠我们党的干部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来实现的。因此,组织处理工作就必须与时俱进,上升到党内法规的高度,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障。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规定》已经印发,内容明确、措施具体,关键在于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组织处理工作当作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严管干部,确保《规定》的各项要求全部按要求落实到位。强化执行力度,组织部门要发挥专责作用,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执行和落实《决定》的能力。加强宣传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利用丰富的形式宣传好《规定》,让组织处理的相关规定人人知晓、人人执行,同时加大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网络视频学习等方式,持续加强党员干部的培训,不断提升组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高质量干部队伍是将党和人民事业推向前进的重要力量。在新的征程中,坚持对干部的严管与厚爱,切实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形成从严管党、从严治吏的浓厚氛围,为建设高质量干部队伍保驾护航,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心得体会篇4
3月30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王星皓主持召开部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学习传达《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会议指出,组织处理是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规定》的出台对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深入学习《规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督促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全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用好组织处理措施,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调整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心得体会篇5
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众所周知,组织处理不是新鲜事物,而是我们党教育和管理干部的常用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此次通过的《规定》,是我们党历第一部专门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进一步加强了组织处理工作,推进了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的有机衔接,健全了干部管理监督体系。《规定》的印发,进一步表明了我们党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决心和毅力,制度的笼子也会越扎越紧。
好干部是管出来的,好作风是治出来的。《规定》全文共19条,主要包括4个方面内容,详细规定了组织处理的指导思想、原则、适用对象、程序、影响期、申诉、纠正等,简明扼要、操作性强。《规定》坚持严的总基调,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监督,坚决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的干部,生动体现了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同时,《规定》也注重“三个区分开来”,给干部干事创业明方向、强底气。强化组织处理的运用,是对新时代干部的严管和厚爱,必将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形势需要新担当。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交汇点,我们面临着各种新问题、新矛盾,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目标是靠我们党的干部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来实现的。因此,组织处理工作就必须与时俱进,上升到党内法规的高度,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障。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规定》已经印发,内容明确、措施具体,关键在于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组织处理工作当作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严管干部,确保《规定》的各项要求全部按要求落实到位。强化执行力度,组织部门要发挥专责作用,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执行和落实《决定》的能力。加强宣传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利用丰富的形式宣传好《规定》,让组织处理的相关规定人人知晓、人人执行,同时加大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网络视频学习等方式,持续加强党员干部的培训,不断提升组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高质量干部队伍是将党和人民事业推向前进的重要力量。在新的征程中,坚持对干部的严管与厚爱,切实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形成从严管党、从严治吏的浓厚氛围,为建设高质量干部队伍保驾护航,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心得体会篇6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的出台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是做好组织处理工作的重要遵循,对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共19条、3千多字,条文简明扼要,内容重点突出,措施明确有力,具有极强的操作性。细读《规定》内容,具有三个显著特点,释放出了从严治党的明确信号。
针对性突出。《规定》明确组织处理工作将严肃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等问题,督促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坚持问题导向,这是《规定》出台的初衷和目的,就是要切实解决各级领导干部中的“四不”问题。具体来说,就是要明确针对领导干部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等方面体现出来的17种情形,进行严明的处理问责。在17种情形中,把“政治表现”放在首要位置,突出了政治引领。无论是对于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来说,还是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对标对表,严格按照这17种情形进行自我要求,自我反思,指向明确,一目了然。
程序性规范。明确了问题指向,还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组织处理程序。《规定》明确提出了四个工作原则,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坚持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就为组织处理把准了方向,亮出了底线。在具体的组织处理程序上又明确了四个环节,从调查核实到提出处理意见,从研究决定到宣布实施,把调查核实放在首要位置,并突出了集体研究决定,既保障了被处理者的权益,也避免出现打击报复,让组织处理更加科学精准有力。
导向性明确。《规定》的出台既要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也要通过组织处理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针对受到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既要发挥制度的威慑作用,也要发挥制度的教育引导作用。对被组织处理的,在职务提拔、晋升、评先评优、干部考核等方面,提出了详实的具体规定,避免了组织处理出现“打折转弯”现象,避免让制度规定成为“稻草人”。同时,《规定》又提出要加强对受到组织干部的日常管理与关心关爱,做好引导教育,对影响期满,表现好且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规定使用,这就给了干部改过自新的机会,达到了治病救人的目的。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心得体会篇7
3月30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王星皓主持召开部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学习传达《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会议指出,组织处理是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规定》的出台对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深入学习《规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督促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全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用好组织处理措施,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调整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心得体会篇8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的出台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是做好组织处理工作的重要遵循,对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共19条、3千多字,条文简明扼要,内容重点突出,措施明确有力,具有极强的操作性。细读《规定》内容,具有三个显著特点,释放出了从严治党的明确信号。
针对性突出。《规定》明确组织处理工作将严肃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等问题,督促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坚持问题导向,这是《规定》出台的初衷和目的,就是要切实解决各级领导干部中的“四不”问题。具体来说,就是要明确针对领导干部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等方面体现出来的17种情形,进行严明的处理问责。在17种情形中,把“政治表现”放在首要位置,突出了政治引领。无论是对于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来说,还是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对标对表,严格按照这17种情形进行自我要求,自我反思,指向明确,一目了然。
程序性规范。明确了问题指向,还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组织处理程序。《规定》明确提出了四个工作原则,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坚持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就为组织处理把准了方向,亮出了底线。在具体的组织处理程序上又明确了四个环节,从调查核实到提出处理意见,从研究决定到宣布实施,把调查核实放在首要位置,并突出了集体研究决定,既保障了被处理者的权益,也避免出现打击报复,让组织处理更加科学精准有力。
导向性明确。《规定》的出台既要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也要通过组织处理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针对受到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既要发挥制度的威慑作用,也要发挥制度的教育引导作用。对被组织处理的,在职务提拔、晋升、评先评优、干部考核等方面,提出了详实的具体规定,避免了组织处理出现“打折转弯”现象,避免让制度规定成为“稻草人”。同时,《规定》又提出要加强对受到组织干部的日常管理与关心关爱,做好引导教育,对影响期满,表现好且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规定使用,这就给了干部改过自新的机会,达到了治病救人的目的。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心得体会篇9
3月30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王星皓主持召开部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学习传达《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会议指出,组织处理是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规定》的出台对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深入学习《规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督促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全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用好组织处理措施,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调整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心得体会篇10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的出台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是做好组织处理工作的重要遵循,对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共19条、3千多字,条文简明扼要,内容重点突出,措施明确有力,具有极强的操作性。细读《规定》内容,具有三个显著特点,释放出了从严治党的明确信号。
针对性突出。《规定》明确组织处理工作将严肃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等问题,督促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坚持问题导向,这是《规定》出台的初衷和目的,就是要切实解决各级领导干部中的“四不”问题。具体来说,就是要明确针对领导干部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等方面体现出来的17种情形,进行严明的处理问责。在17种情形中,把“政治表现”放在首要位置,突出了政治引领。无论是对于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来说,还是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对标对表,严格按照这17种情形进行自我要求,自我反思,指向明确,一目了然。
程序性规范。明确了问题指向,还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组织处理程序。《规定》明确提出了四个工作原则,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坚持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就为组织处理把准了方向,亮出了底线。在具体的组织处理程序上又明确了四个环节,从调查核实到提出处理意见,从研究决定到宣布实施,把调查核实放在首要位置,并突出了集体研究决定,既保障了被处理者的权益,也避免出现打击报复,让组织处理更加科学精准有力。
导向性明确。《规定》的出台既要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也要通过组织处理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针对受到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既要发挥制度的威慑作用,也要发挥制度的教育引导作用。对被组织处理的,在职务提拔、晋升、评先评优、干部考核等方面,提出了详实的具体规定,避免了组织处理出现“打折转弯”现象,避免让制度规定成为“稻草人”。同时,《规定》又提出要加强对受到组织干部的日常管理与关心关爱,做好引导教育,对影响期满,表现好且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规定使用,这就给了干部改过自新的机会,达到了治病救人的目的。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心得体会篇11
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众所周知,组织处理不是新鲜事物,而是我们党教育和管理干部的常用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此次通过的《规定》,是我们党历第一部专门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进一步加强了组织处理工作,推进了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的有机衔接,健全了干部管理监督体系。《规定》的印发,进一步表明了我们党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决心和毅力,制度的笼子也会越扎越紧。
好干部是管出来的,好作风是治出来的。《规定》全文共19条,主要包括4个方面内容,详细规定了组织处理的指导思想、原则、适用对象、程序、影响期、申诉、纠正等,简明扼要、操作性强。《规定》坚持严的总基调,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监督,坚决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的干部,生动体现了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同时,《规定》也注重“三个区分开来”,给干部干事创业明方向、强底气。强化组织处理的运用,是对新时代干部的严管和厚爱,必将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形势需要新担当。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交汇点,我们面临着各种新问题、新矛盾,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目标是靠我们党的干部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来实现的。因此,组织处理工作就必须与时俱进,上升到党内法规的高度,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障。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规定》已经印发,内容明确、措施具体,关键在于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组织处理工作当作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严管干部,确保《规定》的各项要求全部按要求落实到位。强化执行力度,组织部门要发挥专责作用,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执行和落实《决定》的能力。加强宣传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利用丰富的形式宣传好《规定》,让组织处理的相关规定人人知晓、人人执行,同时加大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网络视频学习等方式,持续加强党员干部的培训,不断提升组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高质量干部队伍是将党和人民事业推向前进的重要力量。在新的征程中,坚持对干部的严管与厚爱,切实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形成从严管党、从严治吏的浓厚氛围,为建设高质量干部队伍保驾护航,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心得体会篇12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的出台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是做好组织处理工作的重要遵循,对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共19条、3千多字,条文简明扼要,内容重点突出,措施明确有力,具有极强的操作性。细读《规定》内容,具有三个显著特点,释放出了从严治党的明确信号。
针对性突出。《规定》明确组织处理工作将严肃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等问题,督促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坚持问题导向,这是《规定》出台的初衷和目的,就是要切实解决各级领导干部中的“四不”问题。具体来说,就是要明确针对领导干部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等方面体现出来的17种情形,进行严明的处理问责。在17种情形中,把“政治表现”放在首要位置,突出了政治引领。无论是对于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来说,还是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对标对表,严格按照这17种情形进行自我要求,自我反思,指向明确,一目了然。
程序性规范。明确了问题指向,还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组织处理程序。《规定》明确提出了四个工作原则,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坚持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就为组织处理把准了方向,亮出了底线。在具体的组织处理程序上又明确了四个环节,从调查核实到提出处理意见,从研究决定到宣布实施,把调查核实放在首要位置,并突出了集体研究决定,既保障了被处理者的权益,也避免出现打击报复,让组织处理更加科学精准有力。
导向性明确。《规定》的出台既要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也要通过组织处理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针对受到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既要发挥制度的威慑作用,也要发挥制度的教育引导作用。对被组织处理的,在职务提拔、晋升、评先评优、干部考核等方面,提出了详实的具体规定,避免了组织处理出现“打折转弯”现象,避免让制度规定成为“稻草人”。同时,《规定》又提出要加强对受到组织干部的日常管理与关心关爱,做好引导教育,对影响期满,表现好且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规定使用,这就给了干部改过自新的机会,达到了治病救人的目的。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心得体会篇13
3月30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王星皓主持召开部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学习传达《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会议指出,组织处理是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规定》的出台对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深入学习《规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督促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全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用好组织处理措施,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调整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心得体会范文4
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众所周知,组织处理不是新鲜事物,而是我们党教育和管理干部的常用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此次通过的《规定》,是我们党历第一部专门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进一步加强了组织处理工作,推进了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的有机衔接,健全了干部管理监督体系。《规定》的印发,进一步表明了我们党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决心和毅力,制度的笼子也会越扎越紧。
好干部是管出来的,好作风是治出来的。《规定》全文共19条,主要包括4个方面内容,详细规定了组织处理的指导思想、原则、适用对象、程序、影响期、申诉、纠正等,简明扼要、操作性强。《规定》坚持严的总基调,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监督,坚决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的干部,生动体现了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同时,《规定》也注重“三个区分开来”,给干部干事创业明方向、强底气。强化组织处理的运用,是对新时代干部的严管和厚爱,必将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形势需要新担当。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交汇点,我们面临着各种新问题、新矛盾,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目标是靠我们党的干部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来实现的。因此,组织处理工作就必须与时俱进,上升到党内法规的高度,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障。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规定》已经印发,内容明确、措施具体,关键在于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组织处理工作当作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严管干部,确保《规定》的各项要求全部按要求落实到位。强化执行力度,组织部门要发挥专责作用,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执行和落实《决定》的能力。加强宣传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利用丰富的形式宣传好《规定》,让组织处理的相关规定人人知晓、人人执行,同时加大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网络视频学习等方式,持续加强党员干部的培训,不断提升组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高质量干部队伍是将党和人民事业推向前进的重要力量。在新的征程中,坚持对干部的严管与厚爱,切实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形成从严管党、从严治吏的浓厚氛围,为建设高质量干部队伍保驾护航,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心得体会篇1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规范了组织处理方式、程序和要求,为做好组织处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进一步完善了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各级党委(党组)要发挥好《规定》的制度约束作用,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中把握,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让干部心中有戒、心中有畏、心中有责,推动形成忠诚干净担当好作风。
“真管真严”让干部心中有戒。《规定》明确了组织处理的16种情形及兜底情形,涵盖了干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及廉洁自律等方面,为广大干部立起了令行禁止的“标尺”,为干部监管建起了察人识人的“扫描系统”。各级党委(党组)当握紧组织处理“标尺”,常到基层一线、工作一线“丈量”干部实绩,到工作圈、朋友圈、生活圈“丈量”干部言行。在谈心谈话、日常监督、提拔考察、年终考核等过程中用好用活“扫描系统”,常将干部的一言一行输入系统比对,精准识别政治上的“两面人”、工作上的“无为人”、生活上的“糊涂人”,并坚决快速处理,以真管真严让干部心中有戒、心中有纪,始终绷紧“忠诚弦”“担当弦”“廉洁弦”,做政治“明白人”、事业“有为人”、生活“干净人”。
“敢管敢严”让干部心中有畏。《规定》立的是干事创业的“高压线”,装的是干净做事的“警报器”。各级党委(党组)当通好干部监管“高压电”,对于敢违背初心、违规用权、违法办事、违纪乱为等以身试法碰“高压线”的干部,要敢于“亮剑”,露头就打,坚决让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感受“触电之痛”,以“切肤之痛”警醒干部要始终敬畏规矩、敬畏法律。对于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的干部,要及时拉响“警报器”,及时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其在“红红脸”“出出汗”中及时纠正错误,树牢规矩意识和法纪意识,让其心中有畏,始终知边界、明底线、筑防线、远红线。
“长管长严”让干部心中有责。干部管理监督不是一时一刻之事,而要贯穿干部政治生涯全过程。不少干部在政治生涯初期信念坚定、初心如磐,但走着走着就迷失了方向、忘记了初心、忘却了责任,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持之以恒的严管。“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不长期执行就会失去生命力。《规定》的出台为干部监督管理提供了依据、方法,其能否发挥出“保护干部,建强队伍”的作用,关键是看能否长期坚持。各级党委(党组)当树牢全面从严治党理念,主动担当起贯彻落实党内法规的责任,长期从严落实《规定》要求,以“长管”让干部严守纪律,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始终做到老实做人、干净做事。以“长严”让干部抛弃侥幸心理,始终不忘“当老百姓的官”的责任,不折不扣抓落实,真抓实干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