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舍宁秘书网 > 心得体会 > 劳动心得体会3篇

劳动心得体会3篇

时间:2024-07-17 11:30:01 来源:网友投稿

劳动心得体会今天就是“五一”劳动节了!吃过早饭,我激动万分,因为我们要去挖苦菜了!从未见过农民是怎样挖苦菜,我心里充满了憧憬。两点时分,我们来到了村后的河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心得体会3篇,供大家参考。

劳动心得体会3篇

劳动心得体会篇1

今天就是“五一”劳动节了!吃过早饭,我激动万分,因为我们要去挖苦菜了!从未见过农民是怎样挖苦菜,我心里充满了憧憬。

两点时分,我们来到了村后的河沟。站在山丘上,河沟里便一览无余。放眼望去,雾蒙蒙的山,郁郁葱葱的大树,地面上是一片片橙黄又整齐的田,一条公路贯穿全程,曲折蜿蜒活像一条银蛇。田间有几人在耕作,牛儿、马儿、驴子,安静地立在一旁,为这一片似画的景色增添了几分生趣。

田里的土地松软极了,轻轻踩一脚,便陷进去几厘米。我走得煞是困难,爸爸却走得稳稳当当,如履平地。“苦菜的叶子多为花瓣似的聚拢在一起,细长细长,边上带有小齿轮,根须是白色的,一定要观察仔细。”爸爸严肃的话把我拉回现实,突然脚下踩到什么东西,险些滑倒。低头一看,叶子细长,带有小齿轮……这不是爸爸说的“苦菜”吗?我拿小铲子轻轻一铲,看到了白色的根须,便不由自主地大喊出声:“我找到啦,我找到啦!”可谁知,这玩意儿遍地都是,大的小的,应有尽有。奶奶、爸爸、姑姑和哥哥手里都已握了一大把。我一看,羞愧地低下了头,爸爸却大笑起来,爽朗地说:“真棒!不过还得再接再厉哦!”

我在地上仔细搜索着,不一会儿,手里已抓了二三十棵,而姑姑她们效率也很高。一个下午很快就过去了,我们像一阵狂风,“卷”过的地方都不留一棵苦菜。

不知不觉,黄昏已经来临,我们的“劳动成果”已经装了满满一大袋,那些苦菜在夕阳的照耀下仿佛熠熠生辉。我们提起大袋子,走上了回家的路。从远处眺望,五颜六色的夕阳下,五六个人欢快地走着。一片橙黄中,苦菜的绿更为显眼,仿佛一幅油画……

劳动心得体会篇2

近日,我在长沙参加了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主办的为期一周的新《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培训班。我是带着问题去参加培训,感到获益匪浅,现将我的培训心得汇报如下:

一、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解析。

1、法律的适用范围的。变化。《劳动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医院等组织。未毕业的学生不是劳动者,应签订实习协议。返聘人员不用签劳动合同,不用交社保,也不构成工伤事故,但得交意外伤害保险。

2、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变化在于劳动合同法提高了工会在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地位,放在了和企业平等地位。

3、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及约定条款。《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4、试用期的变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5、违约金的规定的变化。《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中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劳动合同法》违约金只有第二十二条培训费用和第二十三条违反竞业限制条款支付违约金。

6、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的变化。现行法律规定: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新法规定用人单位与新员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一个月内的,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按照集体合同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满一年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经济补偿、经济赔偿的标准首次以大法的形式固定下来。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相关规定原来也有)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8、合同解除,用人单位不得在档案和保险关系的移转上再刁难劳动者了。

该法第五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9、劳动者解除合同更容易,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更难了。

劳动者预约解除的条款是: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随意解除的条款是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新增)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新增)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针对学习的内容,本人对公司现有的人力资源状况,做了分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劳动关系的确认。在20xx年3月前,我司非编劳动人员即没有按照劳动法购买社保医保,而且劳动合同是不规范的,虽然现在已经规范,但是依旧存在历史问题,容易被翻旧账。而根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于1998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证言等。

二、我司拥有一部分大龄员工,他们是公司的财富,但同时由于到达退休年龄而无法为其购买工伤保险,虽然已经购买了商业保险,但商业保险的赔付额度远远不足以抵消工伤所带来的损失。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里面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当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工伤保险待遇。

同时,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受伤害员工《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工伤医疗待遇、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伤待遇、护理费、因公致残致死职工的工伤待遇等。

三、我司出现过一部分员工因旷工而违法公司规章制度,从而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例。如果以后发生劳动纠纷,公司应以法律事实需要的证据予以印证。首先,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收集并保存证明劳动关系发展,变化的实时证据,例如:工资单,用以证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变更的书面变更,用以证明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公示的会议记录、员工阅读签字,用以证明决定通知等文件送达劳动者的寄送签收回执等。其次,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公司应当收集可以证明处理事件真实的资料、证明,以防出现劳动争议中的被动局面。

四、我司现在非编员工已经全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他们的劳动合同签订后没有发还给个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一章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安保部保安入职的时候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新《劳动合同法》提出“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心得体会篇3

有一些人,他们在我们的身边默默无闻。只是尽心尽力地把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做好。也许他们所在坚持的事情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赞同和支持。但他们用他们的执着撑起了一片属于他们的不一样的天空,而支撑他们的,就是让人们动容的工匠精神。

也许就在以前,它还是一个很少被人提起的词。但这个词语就和那些工匠一样,默默无闻,却渐渐地得到了别人的敬仰。每一个工匠心中的工匠精神都是不一样的,但每一个工匠心中的工匠精神的基础都是值得人们尊敬的持之以恒、精益求精。

在北京有一家修钢笔店,店里的设备并不是很好。有很多人都问过这家店的店主——一个年近90的老人,一个相同的问题:“钢笔在这个年头已经不时新了,你为什么要继续留在那里呢。难道只是为了平均一年才有5个人光顾的生意?”刚开始被问时,这个老人愣住了。也许在他心中工匠精神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精神,而这种精神已经在他的心中根深蒂固了,对他来说这根本就不需要解释。他想了想说:“工匠精神就是持之以恒地把每一件小事做好、做细。我为的是我们中国的老工艺,我还要继续坚持下去,这只是为了一种传统工艺的延续。”

南京的云锦是举世闻名的。但在那华丽的背后要纺织者付出多少的心血和努力呢?如果要织一幅78厘米宽的锦缎,在它的织面上就有14000根丝线,所有花朵图案的组成就要在这14000根线上穿梭,从确立丝线的经纬线到最终织造,整个过程如同给计算机编程一样复杂而艰苦。这也许是常人所难以想象的,但对于那些执着地,习惯于把每一件小事做到最完美的工匠们来说,这根本就不算什么。他们的脑海里仅有一个念头,“我们要把这项事业做好,让云锦这传统工艺一向传承下去,并受到更多人的青睐。”

大国工匠们对自己的产品精雕细琢,精益求精。在这个被信息化覆盖的快节奏城市。有人会笑他们傻。是啊,在这个时代,除了他们,谁还会力求把每一件小事做好,并精心为此花费很多的时间呢?

在这个时代,很多人都追求着速度,而不是质量。而工匠们追求完美和极致,对精品有着执着的坚持和追求。为了获得更多的财富,不明白从什么时候起,细节、坚持、做好这些完美的词语被人们忽视了,淡忘了。但此刻又有一些人发现了这完美精神的闪光,开始宣扬他们。那些以往被人忘记的那些平凡的工匠们,再一次地得到了别人的关注。

推荐访问:心得体会 劳动 劳动心得体会100字 劳动心得体会500字 劳动心得体会1000字大学生 劳动心得体会300字 劳动心得体会800字 劳动心得体会简短 劳动心得体会50字 劳动心得体会怎么写 劳动心得体会2000字大学生 劳动心得体会20字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