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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2-04-30 20:15:03 来源:网友投稿

2021年上半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主动作为,攻坚克难,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根据要求,现将2021年上半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公开全区2020年度行政执法数据。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的要求,对全区2020年度所有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和行政检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在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

二是完成2021年度全区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2021年全区行政执法证件年审人员共112人,根据《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核通过四年年审50人,两年年审45人,因调离、调岗、退休、死亡等原因清理注销17人。

三是全面启动全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根据省市安排部署,及时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第一批)》和《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督导相关行政执法单位按照能接尽接的原则,全面承接省级、市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同时梳理编制本级清单,切实起到能够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作用。

四是进一步开展证明事项清理。根据国务院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督察评估,针对反馈的市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组织全区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了证明事项保留清单、证明事项取消清单,切实做到凡是无法律法规依据和国务院决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清单之外无证明。

五是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21年上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8件,已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3件,其中确认违法1件,终止10件,维持2件;承办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14件,其中已审结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审核政府重大行政决策2件,全部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承办各类领导交办事项18件,并已全部办结。

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一是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做好“七五”普法收官和“八五”普法谋划为主线,加大全区普法工作力度,推进依法治理,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和“人民信访、法治保障”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栏、发放读本、宣传单页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现场解答群众的问题,并对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提高群众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区司法局联合陶城律师事务所、滨河司法所在建华社区开展“人民信访、法治保障”主题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着力发挥“区中小企业服务团”作用,进一步推动法律保护关口前移,注重发挥法律服务人员专业特长和实践优势,先后为鼎森林业、鲁意建工、如德模板等17家民营企业开展送法上门服务,解疑答惑,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更好的为全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提出法律建议100余条。

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进程。从服务体系、服务效能、服务质量、经费保障使用、宣传培训五个方面入手,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截止目前,法律援助案件受理360件、结案210件,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的57%。

切实推进公证便民服务,不断拓展服务领域,狠抓公证质量,完善质检审批程序。严格依法依规办理,积极探索容缺办理、承诺办理、简化手续。截至目前,共办理各项公证案件710件,收费22余万元。

三是强化法律服务机构日常管理。严格依照上级工作部署,按照各行业管理考核要求,顺利完成律师事务所及司法鉴定所年度考核工作,其中:11名专职律师、8名公职律师、6名司法鉴定人均确定称职以上等次,全部通过上级考核。上半年度,律师代理案件263件,法律服务所代理案件193件,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报告17份。着力开展法律服务人员执业案件评查工作,抽查律师执业案卷40份,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案卷60份,通过查看卷宗、问询办案人员、回访当事人等方式,发现案卷问题27项,并责令相关人员限期整改。

三、强化源头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结合建党百年,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司法所将排查化解面覆盖到各村委会、各行业、各部门,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全面排查与区域排查相结合,及时做好化解和预防工作,确保不留任何盲点和死角。截止目前,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共排查矛盾纠纷589件,成功化解582件,化解率达到98.8%,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是完善特殊人群管理机制。截至目前,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22名,其中管制人员1名,缓刑人员215名,假释人员2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4名,2021年上半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7名,累计解除92名,完成诉前、庭前调查评估79份。刑满释放人员41名,点对点衔接重点帮教人员6名,远程视频会见15人次,共接收服刑人员家属赠送锦旗3面。

四、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

一是抓实抓细“四项教育”。开展政治教育筑牢政治忠诚。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思想和“筑牢整治忠诚”专题辅导班、“延安精神”辅导班、“一把手”上党课、“燕山大讲堂”等活动,依托“灯塔在线”同步开展网上政治轮训,政治教育参与率达到100%。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到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观看红色影片、学习英烈事迹,了解党的光荣传统、宝贵经验和伟大成就。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正风肃纪。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廉政教育报告会、警示教育大会、党规党纪预防犯罪专题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基地等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知敬畏、守底线。开展英模教育汲取奋进力量,组织收看政法模范人物事迹报告会、《榜样》专题节目,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选树系统先进典型3人,以先进人物为榜样,激励和引导干部职工勇于担当作为,始终坚持实践实干实效。

二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持“五个必谈”原则,广泛开展谈心谈话,讲清讲透“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组织全员如实填报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目前已完成二轮谈心谈话,共123人次,填写自纠自查表119份。

三是认真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召开查纠整改环节查摆问题专题分析会,对自查自纠中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有3名干部自报了3条涉及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线索,其中1条已调查核实,报经区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作出了组织处理。其余2条线索交由区纪委转办。

四是做好智能化数据和信息核查工作。根据税务等部门反馈的信息,局党组成立了调查组,对反馈的9条信息进行核实,其中1条信息建议由市公安局分局认定,其余8条信息除已经自报的1条信息外,均属于正常行为。

五是开展重点案件交叉评审。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文件要求,积极配合社区矫正案卷交叉评查活动。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保存的案卷中,抽取20个案卷交由其他县区评查。目前已经根据反馈的问题建立整改落实台账,认真整改落实。

六是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出台了法律援助“预约上门”“绿色直通”服务、矛盾纠纷“便利调解”服务、“互联网”法治宣传服务、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十项便民措施。目前,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49次,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了便利快捷服务。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存在问题: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完善,项目专业保障力不足,工作开展有难度。二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仍待提高。

一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活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全区法治建设水平。

二是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突破。加大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度,努力拓宽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强化特殊人群管理效能,提升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水平。

三是打造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完善制度建设,明确岗位职责,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增强全体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奖惩制度及工作作风考评机制,树立模范先锋,增强学习意识,不断改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激情,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